北京實現77.1萬名公職人員監察全覆蓋

發佈時間:2018-12-14 11:18:51  |  來源:北京日報  |  作者:武紅利  |  責任編輯:張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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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對象人數從21萬增加到77.1萬,12項調查措施全使用,追回“百名紅通人員”劉常凱等外逃人員……本市充分發揮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地區先行先試優勢,兩年多來不斷深化改革,交出一份亮眼答卷。

實現公職人員監察全覆蓋

監督是監察委的第一職責。今年3月出臺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以立法形式,對實現行使公權力公職人員的監督全覆蓋提出明確任務要求:“實現國家監察全面覆蓋”“各級監察委員會是行使國家監察職能的專責機關,依照本法對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進行監察。”

監察體制改革後,本市精準識別監察對象,明確六類監察對象具體標準,建立動態識別確認機制,將黨員和行使公權力人員全面納入監督範圍,監察對象達到77.1萬人,較改革前增加了56萬人。

截至去年底,全市共對212名人大、政協、審判、檢察機關和企事業單位、農村社區的幹部給予政務處分,一掃過去國家監督的“盲區”和“死角”,實現了由監督“狹義政府”向監督“廣義政府”的轉變。

本屆市委已完成四輪巡視

“我們在監督形式上,也實現了全覆蓋。”市紀委市監委相關負責人説,本市紀檢監察機關切實履行監督這個第一職責,紀律監督突出“日常”,監察監督突出“延伸”,派駐監督突出“精準”,巡視監督突出“重點”。同時,通過建立權責清晰、銜接順暢、協同高效的聯動機制,不斷增強紀律監督、監察監督、派駐監督、巡視監督“四個全覆蓋”的工作合力。

在巡視監督方面,本市認真貫徹落實“發現問題、形成震懾,推動改革、促進發展”的巡視工作方針,以“兩個維護”為根本政治任務,按照“六個圍繞一個加強”“五個持續”的要求,持續深化政治巡視巡察。

同時,做好巡視“後半篇文章”,在整改落實和成果運用上集中發力。堅持巡視巡察一體謀劃、一體部署、一體推進。自去年7月以來,16區共組建了80個巡察組,專兼職人員達690人。在對區屬單位和鄉鎮街道開展巡察的基礎上,各區還積極推進巡察工作向村、居延伸。

保持新增外逃人員“零增長”

從取得的成效來看,本市分類處置更加精準。前三季度,全市紀檢監察機關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處理9109人次。全市共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396人,處分359人。

“追逃防逃更加有效。”市紀委市監委相關負責人表示,本市堅持外逃和內逃、受賄和行賄一起追,追逃、追贓、防逃三並重,繼續保持新增外逃人員“零增長”,延續了追逃追贓工作在試點期間的良好局面並形成持續震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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