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藥分開別淪為藥房託管

發佈時間:2018-12-13 13:33:50  |  來源:法制日報  |  作者:何勇海  |  責任編輯:曹川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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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論是過去還是現在形成的對外承包、出租藥房,或向營利性企業託管藥房,都不是真正意義上的、相關部門與患者想要的“醫藥分開”

日前國家衛健委下發的《關於加快藥學服務高品質發展的意見》明確,堅持公立醫院藥房的公益性,公立醫院不得承包、出租藥房,不得向營利性企業託管藥房。這是第一次在國家層面對公立醫院藥房託管現象直接説“不”。據了解,此前在全國範圍內,約有過半數的二級及以下醫院已實施或計劃實施藥房託管(12月12日《廣州日報》)。

國家層面第一次明確要求公立醫院不得對外承包、出租藥房,不得向營利性企業託管藥房,這是有著深刻的歷史與現實原因的。長期以來,一些公立醫院出於管理精力或能力、人手有限,或明或暗地將藥房對外承包、出租,或交予營利性企業託管。表面上看,醫院內或醫院外的藥房是醫院的,但實質上,公立醫院會按照銷售金額分成收益,或是收取一定的出租、承包或託管費用。這是歷史原因。

而現實原因則是,隨著我國的醫改政策全面取消藥品加成,全面鋪開零差率,全面實施“醫藥分開”,通過消除“以藥養醫”來平抑藥價、緩解“看病貴”,公立醫院的藥房不得不由追逐利潤轉變為追求保本。因此,不少公立醫院更樂意將藥房託管給營利性企業,表面看起來,是在“醫藥分開”,甚至是在“甩包袱”,但還是可以按照藥房的銷售金額分成,或是變相獲取其他利益。

無論是過去還是現在形成的對外承包、出租藥房,或向營利性企業託管藥房,都不是真正意義上的、相關部門與患者想要的“醫藥分開”。因為從表面上看,公立醫院不再直接銷售藥品了,但它們與藥房的利益關係仍然沒有徹底切斷,藥房的銷售額越高,醫院也會獲益越多,醫生的處方行為甚至仍會暗地裏與藥房的銷售額掛鉤,藥房藥品的價格其實依然難以降低,醫生多開藥、多拿提成的行為也難以禁絕。

對外承包、出租或託管了藥房,甚至可能造成藥價上漲。一方面,原本只有醫院自己吃藥房這塊“蛋糕”,而對外承包、出租或託管藥房後,分“蛋糕”者又增加一方,商家還要投入財力物力人力,自然要謀取更多銷售額才能平衡各方利益。另一方面,據説一些上市藥企都在搶灘佈局藥房託管,將藥房託管給龍頭藥企還可能出現獨家配送乃至壟斷經營現象,莫説降藥價,不漲價就算是好的結局了。

總之,對外承包、出租或託管藥房,有悖推行“醫藥分開”的初衷——建立藥品流通的競爭機制,促進藥價降低,切斷醫院、醫務人員與藥品行銷商之間的經濟利益關係,以減少醫生通過濫開藥品吃回扣,增加患者經濟負擔的現象。據報道,此前北上廣等省市已表態,將嚴管藥企託管藥房,但有的省市只表示要“審慎”開展託管或類似合作,態度較為溫和婉轉。期待此番能動真格,不留商量變通的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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