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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社會組織不斷發展,在促進經濟發展、繁榮社會事業、創新社會治理、擴大對外交往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社會組織成長的社會環境、法制環境不斷改善,社會組織扶持和監管政策不斷完善,社會組織得到穩步發展。
法規制度不斷健全
改革開放以來,從中央到地方,各相關部門緊密結合實際,有針對性地出臺了一系列配套改革政策,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志願服務條例》等多項法律法規,正在逐步完善社會組織登記管理的基本法律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