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市紀委通報了4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
1.南岸區峽口鎮城管執法大隊協管隊員譚華私車公養問題。
2017年8月至2018年2月,譚華違規使用公務加油卡為自己私車和朋友貨車加油,共計5397.4元。2018年6月,譚華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因監管不力,時任峽口鎮黨政辦主任謝子勇受到誡勉談話處理;違紀款項已清退。
2.南川區拘留所違規發放津補貼問題。
2015年6月至2016年11月,南川區拘留所以電話費補貼名義違規發放津補貼,共計3.73萬元,原所長李全正負有領導責任。同時,李全正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2017年8月,李全正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紀款項已收繳。
3.武隆區武隆中學黨總支副書記、副校長、工會主席鄧裏謙違規收受禮金問題。
2018年1月,鄧裏謙為家人操辦婚事時,違規收受本單位教職工禮金7.47萬元。2018年7月,鄧裏謙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紀款項已清退。
4.豐都縣職業教育中心總務處主任彭海燕等人收受禮金問題。
2016年至2017年,彭海燕和縣職教中心教務處副主任李紅梅在負責實施建築專業實訓基地項目中,分別收受施工方贈送的禮金0.8萬元、1.2萬元。2018年6月,彭海燕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李紅梅受到政務記過處分,違紀款項已收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