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犯罪大幅度攀升 有效打擊須突破哪些瓶頸?

發佈時間:2018-09-18 08:52:05  |  來源:法制日報  |  作者:  |  責任編輯:魏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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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效打擊網路犯罪須突破哪些瓶頸

傳統犯罪網路化態勢愈演愈烈業內人士剖析

編者按

隨著網際網路不斷發展,網路犯罪越來越受到社會各界關注。在今年召開的中央政法工作會議上,圍繞打擊防範網路犯罪進行了多項部署。在近日舉行的網路犯罪的打擊與治理論壇上,多位來自打擊治理網路犯罪一線的政法機關工作人員結合本職工作,就網路犯罪的特點、成因以及應對措施進行了深入分析。本報從今日起推出“嚴厲打擊網路犯罪”系列報道,以饗讀者。

 

近日,網路犯罪的打擊與治理論壇在北京國家會議中心召開,作為2018 ISC網際網路安全大會組成部分,此次論壇由360獵網平臺承辦,各方業內人士齊聚一堂圍繞網路犯罪的打擊與治理進行了深入探討。

網路犯罪持續大幅度攀升

“網路犯罪作為網際網路時代新興産物,嚴重危害網路環境,妨礙社會秩序,給公共安全和國家安全帶來了重大的危害,網路犯罪的打擊與治理正在上升成為國家層面的重大議題。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明確指出,要加強網際網路領域立法,完善網路資訊服務、網路安全保護、網路社會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規,依法規範網路行為。黨的十九大報告明確提出,加強網際網路內容建設,建立網路綜合治理體系,營造清朗的網路空間。近年來,我國更為深入地打擊治理網路犯罪,各級政法機關主動適應新形勢,立足當前,著眼長遠,堅持創新引領,積極推動理念、制度、機制、方法創新,不斷提高網路治理社會化、法治化、智慧化、專業化水準。”此次論壇主持人、原公安部網路安全保衛局巡視員顧堅説。

顧堅認為,網路犯罪的打擊與治理依然任重道遠。一方面,維護網路安全是全社會共同責任,需要政府、企業、社會組織、廣大網民共同參與,各盡其力,共築網路安全防線。另一方面,隨著網際網路技術不斷發展和廣泛應用。網路犯罪已呈現出案件持續高發、社會危害嚴重、網路違法犯罪領域不斷拓展等趨勢。面對如此複雜的網路犯罪,必須要綜合治理,標本兼治。

近年來,網路犯罪呈現出一些重要特徵。

公安部網路安全保衛局法制工作處處長李菁菁認為,網路犯罪持續大幅度增長,已經成為危害公共安全的突出風險。

“據公安機關不完全統計,近三年公安機關偵辦的犯罪案件當中有一半以上屬於網路犯罪案件或者涉網犯罪案件,特別是在近年來,刑事犯罪以及暴力刑事犯罪持續大幅度下降的情況下,網路犯罪仍然在持續大幅度攀升。此外,網路犯罪報案率低,統計數字和實際數字有較大差距,所以網路犯罪的黑洞還很大。”李菁菁説。

李菁菁還認為,“傳統犯罪+網際網路”的態勢愈演愈烈,傳統犯罪網路化問題,已經成為各類犯罪現象擴散蔓延的主要成因。

“當前大量的犯罪活動都借助於網路技術和應用來實現,比如販賣毒品、雇兇殺人等犯罪活動不斷通過網際網路蔓延。從我們偵破的案件來看,當前很多犯罪活動中,有的把網際網路作為不法分子溝通聯絡的平臺,利用網路平臺通訊群組進行秘密勾連;有的把網路作為傳播資訊的平臺,最突出的就是利用網路製作音視頻,組織煽動他人實施各種各樣的暴恐活動;有的把網路作為聚合平臺,比如誘惑大量的人參與賭博、傳銷、非法集資等涉眾型犯罪。”李菁菁説。

據李菁菁介紹,還有的犯罪活動把網路作為一種釣魚平臺,獵捕大量被害人,進而實施欺詐。此外,還有犯罪活動把網路作為非法交易平臺,包括違禁品、管制物品等,還包括大量販賣公民個人資訊。

網路犯罪取證成本較高

打擊治理網路犯罪究竟難在何處?

“我們這麼多年來應對傳統犯罪很有效,但是在應對網路犯罪方面,確實效果還不明顯。為什麼呢?就是因為過去整個刑事對策是以傳統犯罪為基礎設置的,對於網路犯罪的特點考慮得還不充分。用應對傳統犯罪的方法來應對網路犯罪,所以效果不明顯。”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刑事處副處長喻海松説。

喻海松認為,網路犯罪很隱蔽。現實中的犯罪,取證相對容易,在網路空間取證成本會成倍增加。網路犯罪的成本也比較低廉。“過去我們講網路犯罪,叫做積少成多。但是現在這樣的説法已經過時了,隨著個人資訊洩露不斷增多,網路犯罪已經進入到精準詐騙的時代。網路犯罪還具有地域特點,某些地方的人會集中從事一種犯罪行為”。

“我國的網路犯罪已經進入到一個成熟期,其標誌就是形成了一個利益共用的鏈條,每個人都是流水作業線上的一個環節。此外,網路犯罪年輕化的趨勢非常明顯,也就是説,網路犯罪毀掉的是下一代。”喻海松説。

“網路犯罪隱蔽性強、風險小、收益高,這個特點使得越來越多的人從事網路犯罪。這些年網路犯罪的一大趨勢就是規模化經營。現在網路犯罪是職業犯罪,有些人在網上專門從事犯罪活動,作為他們的職業。傳統案件做一兩單就不幹了,但是網路犯罪只要沒有被抓住,就天天干。”廣東省公安廳網警總隊總工程師郭宏偉説。

“網路犯罪的最終目的就是獲取經濟利益,無論是駭客攻擊還是詐騙,還是其他犯罪形式,最終目的就是為了搞錢,有了錢就會刺激犯罪規模不斷增大。網路犯罪的參與人數眾多,最近幾年破獲的案件基本上都是團夥作案,個人作案的比較少。打掉的網路犯罪團夥少則幾十人,多則好幾百人。”郭宏偉説,“網路犯罪基本上都是鏈條化運作,比如寫木馬的專門寫木馬,不用分析數據。網路犯罪團夥一般是鬆散結構,跟傳統犯罪團夥也不一樣,有利益就捆在一起。沒有一個團夥把整個案件做完的,分別做一部分,如果犯罪鏈條打不全,這個案件很難處理。”

催生大量黑灰産業鏈

網路犯罪愈演愈烈背後的原因異常複雜。

“網際網路的匿名性對網路管理提出嚴峻挑戰,網上網下虛實不對應的問題尤為突出。強化網路身份以及網路行為的真實性、可溯源性成為當前遏制網路犯罪的突出難題。”李菁菁説。

除此之外,由於網路犯罪分工精細化,催生了大量的黑灰産業鏈。李菁菁認為,這些黑灰産業鏈加速了網路犯罪的蔓延氾濫,已經成為當前網路犯罪居高不下的主要成因之一。

李菁菁通過對已經偵辦的案件進行梳理,將網路犯罪黑灰産業鏈分為三種。“為不法分子實施幫助從而獲利的産業鏈,我們稱之為幫助利益鏈條。比如説為數眾多的黑卡、打碼平臺。另外一種是為犯罪活動提供資金並且依附這些犯罪活動從中牟利獲益的鏈條,我們稱為寄生利益鏈條,這是為他人犯罪活動提供支援和幫助,利用他人實施犯罪活動從中牟利,實現利益共用。第三種是通過收購網路犯罪産物獲得非法收益的鏈條,我們暫時稱為下游利益鏈條,比如涉及大量虛擬財産交易的黑産等”。

此外,網際網路的跨地域性,致使網路犯罪問題更加複雜突出。

“網路犯罪成本與司法機關對網路犯罪案件的偵辦成本極不對稱。致使像賭博、非法集資、傳銷等涉眾型犯罪,可以在全國甚至在全球範圍內組織大量的人參與,像網路詐騙、網路攻擊這樣的犯罪活動可以在全國甚至全球範圍內被害人實施侵害。”李菁菁説。

“網路犯罪呈現跨地域特徵,基本上是非接觸式犯罪,傳統犯罪則大多數是接觸式犯罪,實施網路犯罪的不法分子可能在千里之外甚至萬里之外。”喻海松説。

網路犯罪的複雜性和普遍性,已經在全社會範圍引起強烈關注。

“網路犯罪對公民合法權益的侵害在不斷加重,已經成為影響人民群眾上網安全感、獲得感、幸福感的突出民生問題。比如當前大量侵害公民個人資訊的網路犯罪持續高發、頻發,並且嚴重侵害人民群眾的人身財産權益。今年以來,從我們辦理的案件來看,侵害未成年人的不法活動也在大幅度增長,大量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違法資訊以及違法活動不斷滋生蔓延,影響十分惡劣。”李菁菁説。(杜曉 史欣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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