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脫貧品質 杜絕虛假脫貧

發佈時間:2018-08-21 10:41:21  |  來源:經濟日報  |  作者:黃俊毅  |  責任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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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新辦召開發佈會解讀《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打贏脫貧攻堅戰三年行動的指導意見》——

提高脫貧品質 杜絕虛假脫貧

日前,《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打贏脫貧攻堅戰三年行動的指導意見》正式公佈。如何幫助特殊貧困群體?如何避免脫貧後又返貧?如何杜絕數字脫貧、虛假脫貧等問題?8月20日上午,國務院新聞辦舉行新聞發佈會,邀請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韓俊和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歐青平就公眾關心的熱點問題進行解讀。

保障性扶貧並非“一兜了之”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把貧困人口脫貧作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底線任務和標誌性指標,舉全黨全國全社會之力,採取超常規的舉措,全面打響脫貧攻堅戰。

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脫貧攻堅力度之大、規模之廣、影響之深前所未有。經過幾年的努力,脫貧攻堅取得決定性進展:全國現行標準下的農村貧困人口由2012年底的9899萬人,減少到2017年底的3046萬人,5年累計脫貧6853萬人,減貧幅度達到70%左右。貧困發生率由2012年底的10.2%下降到2017年底的3.1%。貧困縣數量實現了首次減少,2016年有28個貧困縣脫貧摘帽,2017年有125個貧困縣申請摘帽,今年計劃200多個縣摘帽,解決區域性整體貧困邁出堅實步伐。貧困地區群眾生産生活條件明顯改善,貧困群眾收入水準明顯提高、獲得感明顯增強。

脫貧攻堅雖然取得了歷史性成就,但面臨的任務仍然十分艱巨。“未來3年,3000萬左右農村貧困人口需要脫貧,越往後難度越大,平均每年需要減貧1000萬人以上。”歐青平説,這些人中大多是“老病殘”等特殊群體。按照建檔立卡的數據,當前貧困戶中因病、因殘致貧比例分別超過40%、14%,65歲以上的老年人比例超過16%。特殊群體貧困程度深、減貧成本高、脫貧難度大。

歐青平表示,對於農村這些特殊貧困群體,要從以開髮式扶貧為主向堅持開髮式和保障性扶貧相統籌轉變,這也是這次中央文件提出的明確要求。保障性扶貧並不是對剩下的貧困人口通過低保“一兜了之”,而是重點針對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無法依靠産業和就業幫扶脫貧的貧困人口,建立以社會保險、社會救助、社會福利制度為主體,以慈善幫扶、社工助力為輔助的綜合保障體系。

歐青平表示,為了做好綜合性保障扶貧工作,《指導意見》提出了一系列的政策舉措,包括加強養老保障、深入實施健康扶貧工程、保障住房安全、推進農村低保和扶貧開發兩項制度銜接、保障義務教育。

多措並舉防止返貧

貧困群眾脫貧後又返貧是記者在基層採訪時發現的一個問題。

“按照建檔立卡數據分析,目前全國貧困人口中返貧的數量不是特別大。比如2016年以前脫貧的人口,在2016年返貧的只有60多萬,2017年返貧的人口只有20萬,總體上呈現逐步減少趨勢。”歐青平説。

歐青平表示,我國貧困人口出現返貧的原因,一是脫貧不穩定導致返貧,比如以前個別地方存在算賬脫貧、數字脫貧,通過“算賬算出去的貧困人口”要作為返貧納入統計;另一方面是偶發因素導致返貧,其中最多的是因病返貧。病的問題始終是農村減貧工作面臨的較大障礙。現在不僅僅是因病返貧,還有很多是因病致貧。每年建檔立卡做動態調整的時候,都有一些新發生的貧困人口納入到建檔立卡範圍裏來,因病致貧的比例最多。

歐青平表示,防止脫貧人口返貧,最重要的是把提高脫貧品質放在首位,扎紮實實做好基礎性工作。文件明確,要加強建檔立卡的動態管理,進一步摸清脫貧底數和返貧底數,做到“脫貧即出、返貧即入”,返貧了再納入幫扶範圍之內。同時更要注重幫扶的長期效果,夯實脫貧致富的基礎。

歐青平説,《指導意見》提出了一系列明確要求。一是要嚴把退出關,始終把提高脫貧品質放在首位,瞄準脫貧目標,嚴把脫貧標準,規範退出程式,堅決防止急功近利、弄虛作假、搞突擊脫貧。二是要建立防止因病致貧返貧的長效保障的機制,完善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的各方面制度。三是要堅持“脫貧不脫政策”。文件明確要求貧困人口退出後一段時間內幫扶政策不變、力度不減,鞏固脫貧效果,實現穩定脫貧防止返貧。

集中力量解決虛假脫貧

韓俊表示,扶貧工作還存在責任不落實、工作不到位、措施不精準等問題,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和數字脫貧、虛假脫貧等問題依然存在,扶貧資金管理使用違紀違規問題仍時有發生。

《指導意見》明確,開展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治理。把作風建設貫穿脫貧攻堅全過程,集中力量解決扶貧領域“四個意識”不強、責任落實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準、資金管理使用不規範、工作作風不紮實、考核評估不嚴不實等突出問題。

黨中央明確,將2018年作為脫貧攻堅作風建設年,全面開展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治理,集中力量解決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不嚴不實、數字脫貧、虛假脫貧等突出問題。加強扶貧資金項目管理,全面推進縣級脫貧攻堅項目庫建設,落實扶貧資金項目公告公示制度,加強資金整合,提高使用效率和效益,有效防範微腐敗,實現陽光扶貧廉潔扶貧。加大扶貧領域監督執紀問責力度,對違紀違規案件,發現一起,嚴肅查處問責一起。

同時,在基層發現,一些貧困地區的群眾爭當貧困戶,一些貧困戶不願意脫貧的問題也比較多。

對此,韓俊説,我們每年都在全國範圍內開展扶貧督導巡查,提高建檔立卡貧困識別的精準度,這次中央發佈的《指導意見》也要求進一步加強建檔立卡工作,抓緊完善扶貧開發的大數據平臺,強化政府各個部門資訊的有效對接。

韓俊表示,《指導意見》強調要堅持扶貧和扶志、扶智相結合,強化脫貧光榮導向,要更加注重培養貧困群眾依靠雙手實現脫貧致富的意識,真正變“要我脫貧”為“我要脫貧”,也就是要培育他們的內生動力。在具體措施上:一是加強教育引導,開展扶貧扶智行動,治貧要先治愚、治貧必須治懶,要引導貧困群眾增強脫貧主體意識,這方面有的地方創辦了農民夜校、講習所,通過這些平臺弘揚自尊、自愛、自強精神,各地可以大力推廣。二是要改進扶貧方式,扶貧項目要讓貧困群眾多參與,動員貧困群眾更多的投工投勞、多勞多得,不能提倡不勞而獲。對絕大多數有勞動能力的貧困人口不能通過發錢發物的方式幫扶。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人口必須通過保障兜底,但對大多數有勞動能力的貧困群眾應該鼓勵通過勞動實現脫貧致富。三要進一步激發貧困群眾的內生動力,要實現這個目標關鍵還是要讓他們有技能,可以通過發展産業,提高他們的綜合素質。同時要把不履行贍養老人義務、虛報冒領扶貧資金、嚴重違反公序良俗的人列入失信名單,加大懲戒力度。

“下一步,我們將根據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旗幟鮮明地抓落實,突出問題導向,優化政策供給,下足繡花功夫,壓實攻堅責任,加強作風建設,打造過硬的脫貧攻堅工作隊伍,切實提高貧困人口的獲得感,確保到2020年貧困地區的群眾同全國一道進入全面小康社會。”韓俊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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