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5日,南寧市一位母親在朋友圈發出一則訃告,稱失蹤了幾個月的孩子李貝貝已于2018年春節前被事發小區物業從樓下的化糞池中打撈出來。經鑒定貝貝的死亡原因為生前墜入化糞池溺水。(4月6日 南寧新聞網)
警方對貝貝出事處的化糞池井蓋做實驗,發現一個成人只需一隻手就可以打開井蓋,40斤的模擬人放在井蓋的一側上時,井蓋的另一邊就會翻起來。井蓋本是防止人或者物體墜落深井的,但現在卻變成了致命的“陷阱”。這樣的悲劇不可避免嗎?筆者認為,落實好井蓋管理責任可以有效避免類似安全事故的發生。
根據警方的實驗結果看,貝貝出事處的井蓋明顯已經損壞需要維修或更換,但卻沒有人負責。出事後,4月5日貝貝家人回到事發處給貝貝燒香時,發現原來的綠色塑鋼井蓋已經換成了水泥井蓋。如果出事前,小區物業做好井蓋維護工作,或許貝貝能夠倖免于難。井蓋管理責任模糊,有效防護缺失,才導致了悲劇的發生。
政府作為社會管理的機關,必須要明確井蓋管理的責任主體。在許多新聞報道中,掉入窨井裏的受害者想要向有關部門反映情況,往往四處碰壁。城建、水利、小區物業、道路養護公司經常彼此推脫責任,紛紛稱井蓋不屬自己管轄。公眾無法自己判斷管理責任究竟屬於誰,維權往往無果而終。因此,這需要政府制訂更詳細的管理辦法,及時處理井蓋管理權屬不明的狀況。
明確誰來管之後,井蓋管理的日常工作也十分重要。責任主體必須針對井蓋的防盜防丟失、破損修補工作建立應急預案機制。其中,防盜防丟失工作相對容易進行,因為城市井蓋的權屬單位通常都有自己的巡檢巡查機制。
井蓋的維修費用問題也是塊“燙手山芋”,居民小區裏尤其明顯。2016年,成都商報的記者實地走訪了成都市內的25個小區,竟檢查共有42個問題井蓋。報道發現,很多小區物管費都難以收齊,一個社區數百個井蓋,按每個500元計算,批量更換幾十個也是一筆不菲的費用。
實際上,這一問題的處理需要物業管理“內外兼顧”。物業如果向居民應急收費,時間上來不及。“對內”小區物業可與社區居民進行協商,按期定時收取井蓋維護費用,並公示出資金的出入明細;而當社區裏井蓋出現大範圍損壞的狀況,或是維護資金十分緊缺時,“對外”還應當及時向政府申請籌措公共服務與社區管理資金以補貼部分開支。
事實上,隨著時代的發展,如今的井蓋也有了各類獨特技術的加持——加特製鎖、加二層子蓋、加防墜網,甚至有13歲女孩發明瞭簡單、廉價卻很實用的井蓋丟失警示器。一個井蓋出現問題,往小的方面説是影響小區的美觀;往大的方面説,是一個可能致命的陷阱。明確井蓋管理責任,加強井蓋日常維護,發現問題時及時處理,才能將“噬人”的陷阱徹底封絕。
文/農蘭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