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辦印發《關於提高技術工人待遇的意見》

發佈時間:2018-03-23 09:14:20  |  來源:人民網  |  作者:  |  責任編輯:張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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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於提高技術工人待遇的意見》,併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關於提高技術工人待遇的意見》全文如下。

為落實《新時期産業工人隊伍建設改革方案》,創新技能導向的激勵機制,進一步鼓勵辛勤勞動、誠實勞動、創造性勞動,增強生産服務一線崗位對勞動者吸引力,建設知識型、技能型、創新型勞動者大軍,營造勞動光榮的社會風尚和精益求精的敬業風氣,現就提高技術工人待遇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緊緊圍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佈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佈局,牢固樹立和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階級的方針,充分發揮政府、企業、社會的協同作用,完善技術工人培養、評價、使用、激勵、保障等措施,實現技高者多得、多勞者多得,增強技術工人獲得感、自豪感、榮譽感,激發技術工人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為實施人才強國戰略和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實現“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提供堅實的人才保障。

二、基本原則

——加強領導,形成合力。堅持黨管人才原則,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進一步增強企業主體作用、工會監督作用、群團組織動員作用和社會支援作用,完善多方參與的工作體系,形成齊抓共促的工作格局。

——重點突破,多措並舉。以為國家作出突出貢獻的高技能領軍人才為重點支援對象,著力提高技術工人收入水準,完善工資正常增長機制,拓寬收入渠道,加大培養培訓力度,強化評價使用激勵,優化社會環境,全面改善技術工人待遇水準。

——立足當前,著眼長遠。加強政策引導,著力改變技術工人社會地位偏低現狀,促進廣大技術工人愛崗敬業;堅持長期穩定支援,不斷營造良好社會氛圍,讓全體技術工人煥發勞動熱情,釋放創造潛能,創造更加美好的生活。

三、突出“高精尖缺”導向,大力提高高技能領軍人才待遇水準

(一)全面加強對高技能領軍人才的服務保障。對為國家經濟發展和重大戰略實施作出突出貢獻,具有高超技藝技能和一流業績水準,並長期堅守在生産服務一線崗位工作的高技能領軍人才,全面採取措施,切實加強服務保障和提高待遇水準。高技能領軍人才包括獲得全國勞動模範、全國五一勞動獎章、中華技能大獎、全國技術能手等榮譽以及享受省級以上政府特殊津貼的人員,或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認定的“高精尖缺”高技能人才。各地要設立高技能領軍人才服務窗口,負責協調落實相關待遇政策,並結合實際制定支援政策。

(二)提高高技能領軍人才的政治待遇。探索實行高技能領軍人才在工會等群團組織中挂職和兼職,納入黨委聯繫專家範圍。鼓勵行業主管部門、群團組織、行業協會、企業及社會各方面力量,以多種方式對高技能領軍人才進行特殊獎勵。定期組織高技能領軍人才國情研修考察、面向社會進行諮詢服務等活動。鼓勵企業吸納高技能領軍人才參與經營管理決策,適當提高其在職工代表大會中的比例。

(三)提高高技能領軍人才的經濟待遇。鼓勵企業為高技能領軍人才制定職業發展規劃和年資(年功)工資制度,科學評價技能水準和業績貢獻,合理確定年資起加點和工資級差。試行高技能領軍人才年薪制和股權期權激勵,鼓勵各類企業設立特聘崗位津貼、帶徒津貼等,參照高級管理人員標準落實經濟待遇。對於參與國家科技計劃項目的高技能領軍人才,鼓勵所在單位根據其在項目中的實際貢獻給予績效獎勵。落實中央財政科研項目資金管理等政策,制定間接費用統籌使用內部管理辦法,對高技能領軍人才進行績效獎勵,提高高技能領軍人才創新創造的積極性。對於解決重大工藝技術難題和重大品質問題、技術創新成果獲得省部級以上獎項、“師帶徒”業績突出的,取消學歷、年限等限制,破格晉陞技術等級。

(四)提高高技能領軍人才的社會待遇。鼓勵各地根據實際情況,研究探索對高技能領軍人才在購(租)住房、安家補貼、子女接受義務教育等方面的支援政策,通過提供人才公寓和發放房租補貼等方式,解決引進高技能領軍人才的住房問題。實施積分落戶的城市,要重點考慮高技能領軍人才落戶需求並放寬落戶條件限制。對經濟結構調整中出現困難的企業,要保障高技能領軍人才穩定就業,對他們的配偶、子女有就業願望但未就業的,由有關部門積極提供職業指導和就業前培訓,推薦就業崗位。

(五)發揮高技能領軍人才在技術創新等方面的重要作用。鼓勵高技能領軍人才更多參與國家科研項目,開展科技攻關活動。增加高技能領軍人才參與全國創新爭先獎等獎項的推薦名額。支援高技能領軍人才參加創新成果評選、展示和創業創新等活動,切實保護高技能領軍人才的智慧財産權和技術創新成果轉化權益。支援高技能領軍人才參與所在企業(地區、集團、行業組織)的職工教育培訓,在制定人才發展規劃、高技能人才選拔、職稱(技能等級)評審或認定、教學實踐等工作中發揮骨幹作用。多渠道組織高技能領軍人才參與國際大型工業展、國際發明展等海外交流活動,海外交流活動可按程式報批列入政府出國培訓團組計劃。宣傳高技能領軍人才先進事跡,開展先進操作法總結、命名,推廣絕招、絕技、絕活,製作教育紀錄片,樹立宣傳典型。

四、實施工資激勵計劃,提高技術工人收入水準

(一)完善符合技術工人特點的企業工資分配製度。指導企業深化工資分配製度改革,建立基於崗位價值、能力素質、業績貢獻的工資分配機制,強化工資收入分配的技能價值激勵導向。鼓勵企業在工資結構中設置體現技術技能價值的工資單元,或對關鍵技術崗位、關鍵工序和緊缺急需的技術工人實行協議工資、項目工資、年薪制等分配形式,提高技術工人工資待遇。鼓勵企業建立針對技術工人的補助性津貼制度,提高技術工人津貼水準。

(二)建立企業技術工人工資正常增長機制。推動企業建立健全反映勞動力市場供求關係和企業經濟效益的工資決定及正常增長機制,積極推進工資集體協商,引導企業科學確定技術工人工資水準並實現合理增長。國有企業工資總額分配要向高技能人才傾斜,高技能人才每人平均工資增幅應不低於本單位管理人員每人平均工資增幅。

(三)探索技術工人長效激勵機制。制定企業技術工人技能要素和創新成果按貢獻參與分配的辦法,推動技術工人享受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的有關政策。鼓勵企業對高技能人才實行技術創新成果入股、崗位分紅等激勵方式,促進長期穩定提高技術工人收入水準。

五、構建技能形成與提升體系,支援技術工人憑技能提高待遇

(一)加強終身職業技能培訓。適應産業結構轉型升級趨勢,大力弘揚勞模精神和工匠精神,根據勞動者不同就業階段特點,加強職業素質培養,開展就業技能培訓、崗位技能提升培訓、創業創新培訓,著力緩解就業結構性矛盾。充分發揮企業在技術工人培訓中的主體作用,引導企業結合生産經營和技術創新需要,制定技術工人培養規劃和培訓制度,發揮工會支援、監督和共青團動員、組織作用,確保企業職工教育培訓資金落實到位,並向一線技術工人傾斜。加大政府支援力度,按規定對參加職業培訓的技術工人提供職業培訓補貼和職業技能鑒定補貼。發揮失業保險基金支援參保職工提升職業技能作用,按規定為參保職工提供技能提升補貼。探索“網際網路+”遠端職業培訓新模式。

(二)深入實施高技能人才振興計劃。緊密結合先進製造業、戰略性新興産業、現代服務業發展需要,重點實施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技師培訓等項目,推動具備條件的行業企業建立首席技師制度,加大技能大師工作室、勞模和工匠人才創新工作室、職工創新工作室、青創先鋒工作室等建設力度。企業可從職工教育經費中列支相關工作室專項經費,支援高技能人才“師帶徒”。

(三)加大校企合作培養技術工人力度。充分發揮國民教育對技術工人成長髮展的支撐作用,促進職業院校(含技工院校)、本科高校與企業充分合作,改革人才培養模式,提高應用型和技術技能型人才培養培訓能力。積極發展職工培訓和學歷繼續教育。提高職業教育品質,促進産教融合。完善職業教育“文化素質+職業技能”的考試招生方式。支援職業院校(含技工院校)、本科高校與企業共同開發教學資源和培訓項目。統籌規範現代學徒制和企業新型學徒制。逐步擴大高等職業院校招收有實踐經歷人員的比例。鼓勵企業、職業院校(含技工院校)、本科高校、職業培訓機構合作建設現代化産業人才培養培訓基地(中心),健全企業參與校企合作的成本補償等政策,培養符合企業崗位需求的技術工人。鼓勵各地根據實際打造具備實踐經驗的高素質職業教育師資隊伍。

六、強化評價使用激勵工作,暢通技術工人成長成才通道

(一)完善技術工人評價工作。健全技術工人評價選拔制度,突破年齡、學歷、資歷、身份等限制,促進優秀技術工人脫穎而出。完善職業技能等級認定政策,引導和支援企業自主開展技能評價並落實待遇。鼓勵企業增加技術工人的技能等級層次,拓寬技術工人晉陞通道,探索設立技能專家、首席技師、特級技師等崗位。

(二)加大勞動和技能競賽培養選拔技術工人工作力度。制定出臺全國職業技能競賽管理辦法,圍繞重大戰略、重大工程、重大項目、重點産業,組織開展勞動和技能競賽。建立以企業崗位練兵和技術比武為基礎、以國家和行業競賽為主體、國內競賽與國際競賽相銜接的職業技能競賽體系。積極參與世界技能大賽,對優秀選手給予獎勵和榮譽激勵。支援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團組織、行業協會在職業技能競賽工作中積極發揮作用。

(三)完善技術工人平等享受待遇政策。建立職業資格、職業技能等級與相應職稱比照認定制度,制定高技能人才參加工程技術人才職稱評審或認定的政策。鼓勵企業對在聘的高級工、技師、高級技師在學習進修、崗位聘任、職務職級晉陞等方面,比照相應層級工程技術人員享受同等待遇。

(四)落實好技術工人休息休假權利。落實《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和《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加強勞動執法監察,確保技術工人休息休假權利。建立優秀技術工人休療養制度,定期組織、分級實施休療養活動。

(五)廣泛宣傳技術工人勞動成果和創造價值。大力弘揚工匠精神,組織形式多樣的宣傳活動,展示優秀技術工人風采。鼓勵各地區各部門大力開展技術工人表彰活動。做好“五一”國際勞動節、世界青年技能日、職業教育活動周、高技能人才評選表彰等集中宣傳工作,繼續辦好“技能中國行”、“中國大能手”等品牌活動和“大國工匠”系列專題宣傳,引導社會各界創作更多反映技術工人時代風貌的優秀文藝作品,營造勞動光榮、技能寶貴、創造偉大的社會氛圍,使技術工人獲得更多職業榮譽感,不斷提高技術工人社會地位。

七、加強組織領導

各地區各部門要充分認識提高技術工人待遇的重大意義,列入重要議事日程,持續推動技術工人待遇水準的提高,對成熟有效的做法要及時上升為法規政策。建立多方協調機制,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加強統籌協調,發展改革、教育、科技、工業和資訊化、公安、財政、住房城鄉建設、文化、國資、稅務、外專等有關部門和工會、共青團、婦聯、科協等群團組織要各盡其職、緊密配合。各有關部門要深入調查研究,加強工作指導和對技術工人的教育管理,廣泛聽取各類企業、行業協會、技術工人、社會公眾的意見,密切跟蹤技術工人待遇政策落實情況,加強督查檢查,認真總結經驗,推動各項政策措施落到實處。國有企業要帶頭落實本意見明確的各項政策措施。推動非國有企業結合實際,進一步完善提高技術工人待遇水準的措施。

《 人民日報 》( 2018年03月23日 01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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