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財産權綜合管理是重慶自貿區建設的重要支柱

發佈時間:2018-03-05 13:28:32  |  來源:中國網  |  作者:郭亮 胡尊爽  |  責任編輯:閆景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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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重慶)自由貿易試驗區于2017年4月1日正式掛牌,這是順應全球經貿發展、構建國際合作和發展新平臺的一項重大舉措。黨的十九大報告指出:“賦予自由貿易試驗區更大改革自主權,探索建設自由貿易港”。在這一試點改革進程中,智慧財産權創造、保護和運用無疑扮演著重要角色。而伴隨區內特殊貿易、投資和金融政策的全面鋪開,智慧財産權綜合管理問題更是重慶自貿區建設的重中之重。

重慶自貿區智慧財産權綜合管理勢在必行

自貿區強調貨物的自由流動,其中涉外貼牌加工、平行進口、臨時過境等貿易行為和其獨特的“境內關外”監管模式都給智慧財産權保護提出了新要求。重慶自貿區涵蓋江北、渝北、沙坪壩等行政區劃,專利、商標、版權、植物新品種、地理標誌等智慧財産權分屬科委(智慧財産權局)、工商局、文化委(版權局)、農委、質監局等10余個行政部門。這種“分散管理”模式存在行政管理職權交叉、執法力量分散低效、企業創新和維權成本過高等棘手問題,已不能適應開放型經濟發展新模式。因此有必要破解自貿區智慧財産權監管體制困局,提升重慶自貿區創新驅動發展能力。

重慶自貿區智慧財産權綜合管理有利於加快內陸開放高地建設。從各國實踐看,對各類智慧財産權實行綜合管理符合客觀規律和國際通行做法。全世界實行智慧財産權制度的196個國家和地區中,美國、法國、德國等110多個國家和地區實行專利、商標“二合一”行政管理體制,稱為工業産權局或專利商標局。加拿大、英國、南韓、新加坡、我國香港等74個國家和地區實行專利、商標和版權“三合一”管理體制。當前,我市企業“走出去”的步伐加快,保護海外智慧財産權利益的需求明顯增加,實行智慧財産權綜合管理有利於資源自由流動和充分的市場競爭,爭取國內外輿論對重慶打造內陸開放發展環境的充分信任。

重慶自貿區智慧財産權綜合管理有利於創新資源在區域內集聚。自貿區是改革開放排頭兵、制度供給先行者,其對人才、技術、資本等創新資源具有強烈需求。智慧財産權作為激勵和保護創新的重要因素,正成為當前國際競爭中的兵家必爭之地,成為自貿區市場配置、流轉全球資源贏得發展先機的重要方式和手段。實行智慧財産權綜合管理,不僅能夠掌握統一的尺度和標準,高效地開展智慧財産權保護,而且可以有效加強技術創新成果供給,更有效促進各類資源向創新者集聚,增強經濟發展的內生動力和活力。

重慶自貿區智慧財産權綜合管理有利於提髙智慧財産權保護的制度績效。去年7月,習近平總書記要求:“産權保護特別是智慧財産權保護是塑造良好營商環境的重要方面”;“要加大智慧財産權侵權違法行為懲治力度,讓侵權者付出沉重代價”。重慶自貿區現行智慧財産權保護資源分散、方式粗放,這與總書記的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建設智慧財産權強市的目標相去甚遠。實施智慧財産權綜合管理,有利於構建起智慧財産權嚴保護、大保護、快保護、同保護格局,切實推動法治政府和服務型政府建設。

重慶自貿區實行智慧財産權綜合管理有經驗可循

智慧財産權綜合管理是治理體系變革的重要制度設計。近年來,各地開始進行專利、版權、商標 “二合一”或“三合一”模式改革,前者如蘇州,後者如長沙、深圳。上海、福建自貿區也相繼推行“三合一”管理模式。

上海自貿區管委會專門下設了智慧財産權局,履行自貿區內專利、商標、版權統一管理和綜合執法,並提出了加強智慧財産權司法保護、加強智慧財産權行政執法、完善智慧財産權糾紛多元解決機制、健全智慧財産權信用管理等12項具體措施。上海自貿區實施智慧財産權綜合管理後,全區有效專利突破6.96萬件,每萬人口發明專利擁有量達到44.4件。國內首支智慧財産權投貸聯動基金首期規模達1.315億元,國內第一單智慧財産權運營險成功簽單,目前已有263家科技型企業通過智慧財産權質押獲得超過9億元的銀行融資。

福建自貿區不僅建立“三合一”智慧財産權綜合管理模式,而且還開展“存證雲”服務有效銜接公力保護與私力救濟、以“網際網路+智慧財産權”方式創新智慧財産權公共服務、出臺“全覆蓋”扶持獎勵政策服務企業走出去、建立快維中心提供“一站式”智慧財産權保護、加快人才引進形成兩岸智慧財産權服務業聚集區等諸多工作,涵蓋智慧財産權創造、運用、保護、管理和服務全鏈條。

上述地方的探索為我國全面深化智慧財産權綜合管理改革提供了有益範本。2016年12月30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智慧財産權綜合管理改革試點總體方案》,正式拉開了地方智慧財産權綜合管理改革的序幕。根據該方案規定,國家層面擬選擇自由貿易試驗區等若干個創新成果多、經濟轉型步伐快、發揮智慧財産權引領作用和推動供需結構升級成效顯著的地方,開展智慧財産權綜合管理改革試點。目前,這一改革在陜西、四川等地正如火如荼地進行中。

改革是推進重慶自貿區智慧財産權綜合管理的有力武器

日前,國務院已印發《中國(重慶)自由貿易試驗區總體方案》,明確提出 “建立高效的智慧財産權綜合管理體制,構建便民利民的智慧財産權公共服務體系,探索支撐創新發展的智慧財産權運作機制,推動形成權界清晰、分工合理、責權一致、運轉高效、法治保障的體制機制”。這為重慶自貿區下一步破解智慧財産權保護機制改革發展難題指明瞭方向。事實上,重慶自貿區智慧財産權綜合管理絕非簡單的行政機構合併或公共政策的再選擇,更涉及到法治框架下智慧財産權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現代化問題。

首先,構建完善的智慧財産權制度規範體系。自貿區建設的核心是以優惠稅收和海關特殊監管政策為主要手段,這就涉及諸多體制機制層面的核心問題,需要從全市統籌的角度加以解決。應在制定重慶自貿區管理條例和修訂《重慶市專利促進與保護條例》時,抓緊研究相關智慧財産權政策,發佈智慧財産權管理權責清單,明確智慧財産權行政審批、監督管理、公共服務等權責邊界。完善健全重大項目智慧財産權分析評議制度,以降低和防範重大項目的智慧財産權風險。建立重點産業專利導航制度和快速協同保護機制,指導市場主體綜合運用專利、商標和版權組合策略,全方位、立體化地保護産品、技術、工業設計等智慧財産權。

其次,構建集約高效的智慧財産權行政管理和執法體制。按照“放管服”要求,借鑒上海、福建等地自貿區建設的先進經驗,成立集專利、商標、版權“三合一”的自貿區智慧財産權綜合行政部門,履行專利、商標、版權等智慧財産權行政管理、重大涉外經濟活動智慧財産權評議、進口産品智慧財産權糾紛和濫用行為的調查處理等職責。結合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改革,成立重慶自貿區智慧財産權綜合執法隊伍,統籌智慧財産權綜合行政執法。加大與自貿區內海關、邊防、海事等口岸監管部門聯動機制,實現智慧財産權資訊互換、監管互認、執法互助。推進自貿區行政執法與司法保護有效銜接,優化自貿區法治化營商環境。

再次,構建新時代便民利民的智慧財産權服務體系。充分利用網際網路、雲計算、大數據、人工智慧等資訊技術,實現專利、商標、版權、科技、産業、貿易、海關等“孤立”資訊的共用和對接,從技術層面縮短智慧財産權綜合管理改革進程,放大改革效益。培育和引進一批高端和國際化智慧財産權服務機構入駐自貿區,使之成為服務重慶、輻射西南的智慧財産權服務集聚區。探索建立自由流轉的西南智慧財産權金融市場和轉讓、許可、交易平臺,助推經濟提質增效和産業結構轉型升級。

最後,構建多元化智慧財産權糾紛解決機制。隨著自貿區的建設和發展,必定會産生大量的智慧財産權國際糾紛。重慶自貿區要在統一行政執法的基礎上,形成行政保護、司法保護、仲裁調解、社會監督“四輪驅動”的智慧財産權大保護工作格局。研究設立自貿區法院或智慧財産權巡迴法庭,探索智慧財産權“類案智審平臺”建設,提高司法救濟的及時性、便利性和有效性。設立重慶自貿區智慧財産權糾紛調解中心,建設自貿區重點産業智慧財産權快速維權援助機構,為自貿區企業和個人提供有效的智慧財産權快速維權救濟手段。推動行業組織成立智慧財産權保護聯盟,依法依規調查和監測成員單位智慧財産權被侵權狀況,協調對外智慧財産權訴訟。

總之,重慶自貿區智慧財産權綜合管理重在打通智慧財産權創造、運用、保護、管理、服務全鏈條,實現從“部門行政”到“公共治理”轉變,建立權責統一、權威高效的依法行政體制。智慧財産權綜合管理改革勢在必行、意義深遠,必將為重慶自貿區發展和創新驅動戰略實施提供堅實的支撐。

(作者係重慶郵電大學網路空間安全與資訊法學院教師 郭亮 胡尊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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