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加強組織領導、加大資金支援、強化督導考核3個方面,保障《北京市第三期學前教育行動計劃》的順利實施,具體內容如下:
1 加強組織領導
完善市學前教育聯席會議制度,協調指導全市擴大學前教育學位供給和無證幼兒園治理等工作。
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包括:市編辦、首都綜治辦、市發展改革委、市教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規劃國土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衛生計生委、市社會辦、市工商局、市質監局、市安全監管局、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市政府教育督導室等。
2 加大資金支援
市級財政安排學前教育專項經費,用於鼓勵增加普惠性學前教育資源。
對其他國有單位辦園和普惠性民辦幼兒園,根據不同辦園級類,按每月每生700元和1000元兩檔標準給予定額補助;
對公辦幼兒園和普惠性民辦幼兒園每增加一個學位給予10000元一次性補助,對其通過租賃場地增加學位給予最高每天5元/平方米的租金補助。
3 強化督導考核
建立學前教育工作綜合考核制度,按程式將各區擴大學前教育學位供給、無證幼兒園治理等工作納入政府績效考核。
健全完善學前教育督導保障體系,市政府教育督導室要將本行動計劃落實情況作為督導重點,加強日常監測和監督指導,推動各項任務落實。同時,建立幼兒園責任督學掛牌督導制度,為每所幼兒園配備一名責任督學,進行日常監督指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