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我區印髮指導意見
全面推行基層“一枚印章管審批(服務)”改革
2023年底前在全區所有鄉鎮(街道)推行,以便民服務中心建設為基礎,實行“一站式服務”“一門式辦理”
實現“一窗受理、綜合服務”,將“一件事一次辦”事項納入綜合辦事窗口辦理
推動更多事項全程自助辦理,實現政務服務“就近辦、家門口辦”
日前,我區印發《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全面推行基層“一枚印章管審批(服務)”改革的指導意見》(簡稱《指導意見》),提出2023年底前,在全區所有鄉鎮(街道)推行基層“一枚印章管審批(服務)”改革,以便民服務中心建設為基礎,通過調整優化行政管理體制,整合歸併基層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職能,探索審管分離,實行“一站式服務”“一門式辦理”。
《指導意見》明確,全區鄉鎮(街道)實行“一枚印章管審批(服務)”,在2023年底前,涉及殘聯、民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自然資源、生態環境、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農業農村、衛生健康、應急管理、林業、醫保及其他與群眾生産生活密切相關領域的依申請行政權力事項和公共服務事項,依法分類整合到承擔基層審批和公共服務職能的鄉鎮(街道)機構(以下簡稱基層審批〔服務〕機構);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由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實施的依申請行政權力事項,按照有關規定由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受理、初審的依申請行政權力事項,以及按照有關規定由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實施、受理或初審的公共服務事項,應統一由基層審批(服務)機構辦理,加蓋基層行政審批(服務)專用章;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受上級機關委託實施的依申請行政權力事項和公共服務事項,應加蓋委託機關印章;公安、市場監管等基層派出機構實施的依申請行政權力事項和公共服務事項,因客觀條件限制暫無法整合的,可結合實際在鄉鎮(街道)便民服務中心設置窗口集中受理。
《指導意見》要求,鄉鎮(街道)便民服務中心應按照“前臺綜合受理、後臺分類審批、綜合窗口出件”模式,合理設置無差別或分領域綜合辦事窗口,實現“一窗受理、綜合服務”。同時,將“一件事一次辦”事項納入綜合辦事窗口辦理,鼓勵有條件的鄉鎮(街道)便民服務中心設置特色服務窗口,嚴格執行一次性告知、限時辦結等制度,提升窗口服務質效。創新服務模式,推行異地通辦、承諾審批、容缺受理等改革,進一步減少辦事環節、精簡申請材料、壓縮辦理時限。鼓勵有條件的鄉鎮(街道)組建政務服務便民流動站,變“人找服務”為“服務找人”。推行幫辦代辦、引導教辦等線下服務,為老年人、殘疾人等特殊群體和不熟悉網路操作的辦事人提供更多便利,更好滿足群眾多樣化、個性化辦事需求。鼓勵各市、縣(市、區)整合公安、稅務、社會保障、醫療保障等自助服務功能,推動更多事項全程自助辦理,實現政務服務“就近辦、家門口辦”。
為了更好推進基層政務公開化、標準化、規範化,《指導意見》提出在鄉鎮(街道)便民服務中心設立標識清楚、方便實用的政務公開專區,提供政府資訊查詢、資訊公開申請、辦事諮詢答覆等服務,打造基層政務公開“一站式”窗口。2025年底前,基層政務服務標準化、規範化、便利化水準大幅提升,“網上辦、掌上辦、就近辦、一次辦”更加好辦易辦,政務服務線上線下深度融合、協調發展,方便快捷、公平普惠、優質高效的基層政務服務體系基本建成,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準持續提升。(記者 羅婧)
(責任編輯:曹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