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我區規範農田建設補助資金管理
農田建設補助資金實施期限至2025年,補助資金主要包含中央農田建設補助資金、藏糧于地藏糧于技專項(高標準農田和東北黑土地保護建設項目)中央預算內投資及自治區農田建設補助資金
補助資金應當用於:田塊整治,土壤改良,灌溉排水與節水設施,田間道路,農田防護及其生態環境保持,農田輸配電,自然損毀工程修復及農田建設相關的其他工程內容
農田建設補助資金主要採用因素法分配,並可以根據糧食産量、原糧凈調出量、績效評價結果、財政困難程度等因素進行適當調節
近日,自治區農業農村廳、自治區財政廳聯合印發修訂後的《廣西壯族自治區農田建設補助資金管理實施細則》。
據介紹,細則所稱農田建設補助資金是指中央及自治區財政支援各地農田建設的共同財政事權轉移支付資金,主要包含中央農田建設補助資金、藏糧于地藏糧于技專項(高標準農田和東北黑土地保護建設項目)中央預算內投資及自治區農田建設補助資金。農田建設補助資金實施期限至2025年。
根據《細則》,農田建設補助資金應當用於:田塊整治,土壤改良,灌溉排水與節水設施,田間道路,農田防護及其生態環境保持,農田輸配電,自然損毀工程修復及農田建設相關的其他工程內容。
據悉,以上費用可按以下比例列支:中央財政農田建設補助資金,單個項目財政投入資金1500萬元以下的按不高於3%據實列支;單個項目超過1500萬元的,其超過部分按不高於1%據實列支。剩餘部分從地方財政農田建設補助資金中據實列支。工程管護及項目管理費用可從地方財政農田建設補助資金中據實列支。
《細則》規定,農田建設補助資金主要採用因素法分配,並可以根據糧食産量、原糧凈調出量、績效評價結果、財政困難程度等因素進行適當調節。農田建設補助資金按照各地年度高標準農田建設任務(包括新增建設和改造提升任務)、上一年度高標準農田補助資金支出情況、上一年度高標準農田建設任務完成情況、上一年度市縣財政通過一般公共預算支援高標準農田建設情況等因素測算分配,原則上分別按70%、10%、10%、10%的權重。(記者 陳靜 實習生 徐家琪)
(責任編輯:曹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