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保護好管理好運用好最寶貴的精神財富
——廣西立法保護傳承紅色資源
廣西地處祖國南疆,是中國共産黨開展革命活動和建立地方組織較早的地區,擁有豐富的紅色文化資源。毛澤東、鄧小平、鄧穎超、李明瑞等老一輩革命家在廣西留下了歷史足跡,百色起義、龍州起義、湘江戰役就發生在這片火熱的土地上。
日前,廣西壯族自治區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廣西壯族自治區紅色資源保護傳承條例》(簡稱《條例》),並將於10月1日施行。廣西壯族自治區文化和旅遊廳副廳長謝日萬表示,《條例》的實施,將使廣西以法治方式推動紅色資源保護傳承,弘揚偉大建黨精神,傳承紅色基因、賡續紅色血脈,推動黨史學習教育常態化。
建立紅色資源名錄製度
近日,廣西淩雲縣下甲鎮彩架村的一座紅軍紀念碑剛剛建成,紀念碑背後是一面無名戰士紀念墻,遠處隱約可見一條插著紅軍軍旗的小路。彩架村黨支部書記張康介紹,這條小路便是當年紅軍戰士突圍時的行進小路。
地處桂西北的淩雲縣,曾是紅七軍、紅八軍在左右江的革命根據地之一,紅色資源豐富。據了解,淩雲縣有中共淩雲縣特支遺址等革命遺址、遺跡共18個,遺留文物共6件,現留存的遺址、遺跡、遺存佈局集中、門類齊全。近年來,當地通過挖掘紅色歷史事件、宣傳紅色故事、開發紅色旅遊,讓紅色故事傳播更遠,助力革命老區振興發展。
淩雲縣是廣西保護傳承紅色資源的一個縮影。黨的十八大以來,廣西紮實推進革命文物保護利用工作,政策法規不斷健全,革命文物家底基本摸清,革命文物保護狀況持續改善,革命文物教育功能不斷強化,基本健全革命文物保護利用傳承體系。但由於廣西的紅色資源大多地處革命老區、偏遠山區,點多面廣,保護傳承工作還存在著協調機制不健全、責任人不明確、保護力度不足、研究闡釋和展示陳列水準不高等問題。
對此,《條例》提出,建立紅色資源名錄製度,將調查並認定的紅色資源列入名錄進行保護和管理;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對列入名錄的紅色資源應當登記建檔、妥善管理,並對紅色資源名錄實行動態管理。對於現存的列入紅色資源名錄的重要舊址、遺址、紀念設施或者場所,應當設立保護標誌。“通過立法方式,推動各級黨委、政府切實履行職責,加強合作協作,保護好、管理好、運用好紅色資源十分必要。”謝日萬説。
保護不力將追責
2021年,廣西壯族自治區檢察機關全年立案查處紅色資源保護公益訴訟案件315件,督促治理烈士紀念設施298處,助推退役軍人事務等相關部門投入治理資金5309萬元。
《條例》明確,紅色資源實行保護責任人制度。對已公佈的紅色資源,因保護不力,使其歷史文化價值受到嚴重影響的,公佈的人民政府應當將其列入警示名單,予以公佈,責成保護責任人限期採取補救措施,防止情況繼續惡化,並完善保護制度,加強保護工作。
紅色血脈傳承,保護文物、遺址、遺跡等承載物是重中之重。2017年以來,廣西累計安排1.6億元用於桂北長征文化資源保護與開發利用工作,並於2019年印發了《關於實施廣西革命文物保護利用工程(2019-2022)的意見》《關於加強文物保護利用改革的若干措施》等有關文件,通過實施百年黨史文物保護展示、革命文物集中連片保護利用等六大重點工程,全力做好廣西革命文物保護利用工作。全區各地積極開展革命文物徵集工作,豐富館藏,加強博物館紀念館展示功能,充分運用紅色資源,深化黨史學習教育,賡續紅色血脈。截至2020年,廣西全面查清革命文物資源狀況,現已公佈不可移動革命文物359處,可移動革命文物3728件。
一個個鮮活故事、一件件紅色文物、一處處革命遺址,見證了中國共産黨艱辛而輝煌的奮鬥歷程。“紅色資源是最寶貴的精神財富。《條例》中明確,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依法保護紅色資源的義務,有權對破壞、損毀、侵佔或者歪曲、醜化、褻瀆、否定紅色資源的行為進行勸阻、投訴、舉報,有關部門應當依法及時對投訴或者舉報進行處理。”廣西壯族自治區文化和旅遊廳革命文物處有關負責人説。
同時,《條例》鼓勵黨史館、檔案館、博物館、方志館、紀念館、美術館、圖書館等收藏、研究單位對紅色資源中的重要檔案、文獻、手稿、視聽資料和實物等進行徵集、購買。鼓勵單位和個人將收藏的紅色資源捐贈或者出借給收藏、研究單位進行展覽和研究。
依託紅色陣地活用紅色資源
8月17日至18日,原創音樂劇《血色湘江》在廣西南寧上演,再現88年前湘江戰役中國共産黨人為了革命理想不懈奮鬥,將個人命運與國家、民族命運緊密相連的英雄故事。
和紅色藝術創作一樣,近年來,依託豐富的革命文物資源,廣西陸續建立興安縣紅軍長征突破湘江戰役紀念公園、百色起義紀念公園景區……這些紅色紀念地成為中小學生、黨員幹部及廣大群眾進行愛國主義教育的主要陣地。
“用心保護好、管理好、運用好紅色資源,講好黨的故事、革命的故事、英雄的故事,能讓更多人從黨史中汲取豐厚營養,增強開拓前行的信心與力量。”全州紅軍長征湘江戰役文化保護傳承中心主任周運良説。
為更好地傳承和弘揚好紅色資源,《條例》對場館開放、紀念活動、文藝創作、學校教育、旅遊開發、幹部教育培訓等進行明確規範。其中,明確具備開放條件的列入紅色資源名錄的舊址、遺址、紀念設施或者場所,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免費或者優惠向社會公眾開放;鼓勵黨史館、檔案館、博物館、方志館、紀念館、美術館、圖書館以及其他單位和個人將其所有或者保管的紅色資源,向社會開放或者公佈;鼓勵、支援紅色主題文藝作品的創作和傳播,通過文藝精品創作扶持等機制,加大扶持力度;鼓勵文藝團體、文藝工作者、演出場所經營單位等開展紅色主題文藝作品創作、展演展映等活動。
在開發利用紅色資源方面,《條例》指出,縣級以上文化和旅遊部門應當指導開發紅色旅遊景區、精品線路、研學旅行線路等,加強紅色旅遊宣傳,培育紅色旅遊品牌,完善紅色旅遊服務,培養專業講解員,促進紅色資源傳承弘揚與文化旅遊融合發展,助力鄉村振興。鼓勵和支援單位和個人合理利用紅色資源參與紅色旅遊開發,推出具有紅色文化特色的旅遊項目。(記者 賓陽 通訊員 莫曲)
(責任編輯:莫翠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