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新聞的新聞人物
1999年,工作3年的楚京輝為了新聞理想,跳槽當記者。因楚京輝新聞作品力度吸睛,許多媒體到府挖人,承諾高薪。在兩年的時間,他在報社、雜誌社、電視臺等品嘗了娛樂、文化、時政、財經記者的酸甜苦辣和榮光。
滿懷新聞理想的楚京輝,是“第一位在中央媒體公開報道呼格吉勒圖冤案的記者”。楚京輝與“微笑殺手”趙志紅面對面,經過細緻採訪,在司法部《法律與生活》雜誌,刊發了由他獨自獨家采寫的《趙志紅:被魔鬼拋棄的十年》,剖析了其罪惡成因。
2010年3月,楚京輝向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遞交《行政起訴狀》,被告是鐵道部。
2010年2月26日,楚京輝準備出行,他購買了當天21時57分北京到合肥的軟臥車票。因事情緊急,他準備改乘。當日22時許,他到北京火車站辦理退票手續。但工作人員以鐵道部新規“開車前6小時內不予退票”為由拒絕退票。
“我沒有得到鐵路部門的運輸服務,反而400元票款白白被鐵路部門非法獲得了。”楚京輝認為鐵道部“退票時間不晚于開車前6小時”,嚴重違反法律規定。他選擇了法律武器。
寫了多年新聞人物的楚京輝,一不留神,自己也成了新聞人物!《一起官司打破鐵路“鐵規”》、《楚京輝:爭取有尊嚴的出行》……一時間,這一事件被《CHINA DAILY》、《京華時報》、《新京報》、《法治週末》等諸多媒體廣泛關注並報道。
最終,訴訟庭外言和。但讓楚京輝欣慰的是,他的絕大部分訴訟請求,鐵道部已經全部實現人性化改進,惠及億萬旅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