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寧:5000元可設個人冠名微基金 |
公益中國 gy.china.com.cn 時間: 2015-06-30 責任編輯: 李艷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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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濟寧市慈善總會日前出臺《慈善微基金管理辦法(暫行)》,在全市推出較低起點規模的慈善微基金。與以往的捐助方式相比,微基金具有捐贈靈活、額度較低、可操作性強等特點,特別適合個人、家庭和團體以較低起點持續捐助、奉獻愛心。 濟寧市慈善總會工作人員介紹説,捐贈人通過認捐一定金額的本金,即可設立延續年限不得低於3年的慈善微基金,用於濟困、救孤、扶老、助醫、助學、助殘及其他公益事業,捐贈人依法享受稅收減免政策。微基金在依法冠名的前提下,可根據捐贈人意願以姓名、家庭、群體名號、單位名稱冠名,也可為紀念某人或特殊事件等。 慈善微基金分設5種類型,首筆捐贈資金均不少於本金的10%。以個人冠名設立,本金一般不低於5000元;以家庭名義冠名設立,本金一般不低於1萬元,捐贈人每年應至少注入資金一次且不低於500元;以團體(3人以上)名號冠名設立,本金一般不低於兩萬元,捐贈人每年應至少注入資金一次且不低於1000元;以機關、企事業單位或社會組織的名稱冠名設立,本金一般不低於3萬元,捐贈人每年至少注入資金一次且不低於2000元;物資捐贈或直接減免(一般是指醫療費用或服務費用等直接為困難群眾減免的),其總額不低於5萬元,每年捐贈物資折價或實際減免金額不低於3000元。 據了解,濟寧市慈善總會將設立微基金專用賬戶,所有認捐冠名設立的微基金母本金、定向捐贈全部計入該賬戶,專賬管理,統一運作,獨立核算。捐贈人可以通過銀行轉賬、郵局匯款、網上捐贈、現金捐贈、到府接收等方式,將捐贈資金繳入微基金專戶。微基金管理和使用尊重捐贈人意願,經捐贈人同意,也可納入市慈善總會年度救助工程項目一併實施運作,接受包括捐贈人、社會監督員、審計在內的監督檢查。在徵得捐贈人同意、確保捐贈人資訊安全的情況下,向社會公示微基金捐贈情況。 來源:人民政協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