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決定遴選第三批慈善組織網際網路公開募捐資訊平臺 |
公益中國 gy.china.com.cn 時間: 2020-11-17 責任編輯:楚丹 |
為加強網際網路技術在慈善領域的運用,支援慈善組織在更大範圍依法發佈網際網路公開募捐資訊,民政部辦公廳近日發佈《關於遴選第三批慈善組織網際網路公開募捐資訊平臺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指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和《慈善組織公開募捐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民政部決定遴選第三批慈善組織網際網路公開募捐資訊平臺。 通知明確,根據“自願申請、公開透明,依法依規、優中選優”的遴選原則,遴選範圍和數量包括境內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開辦運營,且有意願、有能力、有條件為慈善組織提供網際網路公開募捐資訊發佈服務的網路平臺。第三批擬遴選指定不超過10家平臺。 通知對報名參選的平臺及其運營主體提出六項具體要求,主要包括: (一)平臺及其運營主體在網際網路行業、慈善領域具有較大影響力或一定代表性。 (二)平臺運營主體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在“信用中國”、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等資訊系統中無嚴重違法失信記錄,未因違反慈善法被責令停止活動或受到行政處罰。平臺運營主體是社會組織的,該社會組織近3年內未受到登記管理機關的行政處罰。 (三)平臺運營主體具有相應的網際網路資訊服務資格。其中,企業應取得通信管理部門核發的、在有效期內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以下簡稱ICP許可證),ICP許可證書上主體名稱與平臺運營主體名稱應一致;事業單位、社會組織等,應履行非經營性網際網路資訊服務備案,取得ICP備案編號和電子證書,並在有效期內,ICP備案證書上主體名稱與平臺運營主體名稱應一致。 (四)平臺有能力按照《慈善組織網際網路公開募捐資訊平臺基本技術規範》、《慈善組織網際網路公開募捐資訊平臺基本管理規範》,為具有公開募捐資格的慈善組織提供網際網路公開募捐資訊服務。 (五)平臺技術水準達到《慈善組織網際網路公開募捐資訊平臺基本技術規範》第4部分的“基本要求”,具有較高的網路響應和風險防範水準,資訊的安全保護等級不低於《資訊安全等級保護管理辦法》規定的第三級,並取得有權機關或專業測評機構出具的證明文件。 (六)平臺能夠提供可以遠端訪問的募捐資訊發佈、查詢、管理等模擬頁面(通過測試地址訪問即可,不得正式上線對外運作,不要求具備線上支付功能),能夠滿足電腦、平板電腦特別是手機終端的測評要求。 據悉,此次遴選將通過材料申報、形式審查和技術測評、社會公眾評價、現場答辯和評審及公佈名單五項程式,符合條件、有意願的平臺主體于12月10日前將申報材料郵寄至民政部。平臺遴選工作接受社會監督,公眾可通過民政部門戶網站“網上舉報”進行線上投訴舉報。(王仁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