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現在的位置: 聚焦公益>
南寧:分類工作做得好可減免生活垃圾處理費
公益中國 gy.china.com.cn  時間: 2020-11-05  責任編輯:楚丹

原標題:南寧明年起對生活垃圾分類工作成效顯著的單位、家庭、個人進行獎勵

分類工作做得好可減免生活垃圾處理費

昨日,記者從南寧市政府了解到,《南寧市生活垃圾分類獎勵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近日正式印發,明確了獎勵對象及條件、獎勵程式、獎勵形式、監督管理等內容。《暫行辦法》將於2021年1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2年。對生活垃圾分類工作成效顯著的單位、家庭、個人進行獎勵。其中,認定為“生活垃圾分類示範單位”的,下一年度生活垃圾處理費按收費標準的50%計收;認定為“生活垃圾分類文明家庭”的,免繳下一年度的生活垃圾處理費。

獎勵對象 工作成效顯著的單位家庭個人

據了解,為進一步完善南寧市生活垃圾分類相關配套政策,提升制度政策指導力,以提高市民垃圾分類意識,增強垃圾分類模範帶頭作用,推動全社會積極參與生活垃圾分類,結合南寧市實際,市市政園林局組織編制了《暫行辦法》,面向基層面向社會各界,鼓勵先進,形成模範帶頭作用。

《暫行辦法》適用於南寧市行政區域內生活垃圾分類獎勵相關管理活動,對生活垃圾分類工作成效顯著的單位、家庭、個人進行獎勵。

單位包括各級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學校、企業、居民住宅區、農貿(批)市場、超市和社會組織等。家庭包括本市常住人口且有固定居所的城市和農村家庭。個人包括各單位負責垃圾分類工作的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經辦人,垃圾分類志願者,環衛工人,執法人員,督導員等垃圾分類從業人員。

獎勵條件 個人全年督導時間至少200小時

符合哪些條件有望被評為先進個人?《暫行辦法》明確了個人的獎勵條件,如從事生活垃圾分類宣傳、教育、培訓、管理、執法等相關工作不少於1年,對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具有較強示範引領和推動作用;積極推廣宣傳或開展志願服務,主動踐行生活垃圾分類,帶動身邊家庭或個人參與生活垃圾分類,使得所在單位或者所服務管理對象的生活垃圾分類知曉率、參與率、準確率大幅提高;督導員積極參與生活垃圾分類督導工作,全年督導時間不少於200小時(以街道辦事處審核作為依據);按規定履行工作職責,認真開展現場督導,表現突出;志願者積極參與生活垃圾分類志願服務工作,全年志願服務時間不少於200小時。

獎勵形式 精神獎勵和物質獎勵相結合

生活垃圾分類獎勵分為市級、縣(區)級、街鎮級,各級獎勵實施主體每年對獎勵對象進行獎勵一次。

其中,市級獎勵形式採取精神獎勵和物質獎勵相結合的方式。物質獎勵方面,認定為“生活垃圾分類示範單位”的,下一年度生活垃圾處理費按收費標準的50%計收;認定為“生活垃圾分類文明家庭”的,免繳下一年度的生活垃圾處理費。精神獎勵方面,認定為“生活垃圾分類示範單位”的,可優先推薦申報參評“文明單位”“文明校園”“綠色學校”等;認定為“生活垃圾分類文明家庭”的,可優先推薦申報參評“南寧市文明家庭”“南寧市最美家庭”;認定為“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突出個人”的,可優先推薦作為相關評優評先工作申報推薦人選,相關資訊推送至南寧市信用資訊共用平臺。

縣(區)級獎勵形式方面,各類型獎勵對象數量原則上不超過轄區內各類型總數量的10%,獎勵形式可以採取精神獎勵和物質獎勵相結合的方式,獎勵標準由縣(區)環境衛生主管部門根據實際和垃圾分類獎勵經費確定。街鎮獎勵形式可採用精神獎勵和物質獎勵相結合的方式,由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根據實際組織轄區內村(居)民委員會實施本級垃圾分類獎勵。(記者廖欣) 

國家機關 | 駐外機構 | 社會團體 | 新聞網站 | 媒體網站 | 地方政府 | 城市網站 | 地方網盟 | 友情連結 | 黃金鏈 全部>>
中國網際網路違法和不良資訊舉報中心 | 中國網際網路視聽節目服務自律公約 | 12321垃圾資訊舉報中心 | 中國新聞網站聯盟
版權所有 中國網際網路新聞中心 電子郵件: webmaster@china.org.cn 電話: 86-10-88828000 京ICP證 040089號 網路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號:0105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