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包裝上的營養標簽變了,你看得懂嗎 |
公益中國 gy.china.com.cn 時間: 2020-09-29 責任編輯:楚丹 |
“由於經濟水準的發展,居民膳食中預包裝食品(預先定量包裝或者製作在包裝材料和容器中的食品——記者注)消費的佔比越來越高,隨著公眾的營養健康意識日益提高,消費者也越來越關注營養標簽。因此,對預包裝食品上的營養標簽加強管理,顯得越來越重要。”健康中國行動之合理膳食行動副組長、國家衛生健康委食品司司長劉金峰對記者説。 近年來,我國居民營養健康狀況明顯改善,但仍面臨營養不足與過剩並存、營養相關疾病多發等問題。為落實國務院《健康中國行動(2019-2030年)》精神,推進合理膳食行動實施,國家衛健委加快落實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預包裝食品營養標簽通則》(以下簡稱《標簽通則》)修訂工作。劉金峰介紹説,營養標簽是當前國際上普遍採用的、向消費者提供規範的食品營養資訊的有效途徑,也是消費者直觀了解食品營養成分、特徵的有效方式。我國第一個強制實施的《標簽通則》(GB 28050-2011),于2013年正式實施。7年間,營養標簽標準的國際發展形勢和我國國情、社情都發生了變化,因此國家衛健委從2016年就著手組織修訂《標簽通則》,希望使其更加適應國內規範化生産和消費者營養需求。 借助營養標簽,合理選擇預包裝食品 健康中國行動之合理膳食行動成員、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中心副主任李寧稱,營養標簽是向消費者提供的有關食品營養資訊和特性的説明,可以幫助消費者合理選擇預包裝食品。她告訴記者,新的營養標簽主要內容包括營養成分表、營養聲稱和營養成分功能聲稱。“營養成分表是對食品中營養成分名稱、含量和所佔營養素參考值(NRV)百分比進行標示的規範性表格。其中,能量和一些與人體健康關係尤為密切的營養素,如蛋白質、脂肪、碳水化合物、鈉等,需要在所有預包裝食品的營養標簽中強制性標示。另外,當在預包裝食品中強化了某些營養成分,或者要強調説明某些營養成分的含量水準及其生理作用時,例如某種食品想要標示‘富含某某營養素’,這些營養成分資訊也要強制在營養成分表中標示出來。此外,如果在食品生産過程中使用了氫化和(或)部分氫化油脂,可能會將反式脂肪酸帶入食品當中,此時,營養標簽中必須標示出反式脂肪酸的含量資訊。除以上情況,食品生産企業還可自願標示預包裝食品中其他的營養成分,如維生素、礦物質等”。 李寧進一步解釋説,“NRV是一組專用於營養標簽中,表示人體一天中應攝入的營養素量的參考值。通過計算預包裝食品中所含的營養素量佔營養素參考值的比值,可以了解該營養素能夠滿足人體每天需要的程度。比如某個食品的營養成分表中標示蛋白質含量為15克/100克,通常情況下,消費者並不了解所標示的‘15克’是否能滿足需要,如果用15克與蛋白質的NRV60克相比較,就很容易理解,即吃了100克這種食品,大概能滿足一天所需蛋白質的25%,還需要通過其他食品來補充蛋白質。同時,消費者也可以通過比較各類食品中蛋白質所佔NRV的百分比,來判斷不同食品所含蛋白質的多少。” “新的營養標簽標示內容還包括營養聲稱和營養成分功能聲稱。”李寧介紹,營養聲稱是對食品營養特性的描述和聲明,包括營養成分的含量聲稱。含量聲稱是描述食品中能量或營養成分含量水準高低的聲稱,當含量水準超過或低於參考值時,可以使用“含有”“高”“低”或“無”等進行標示,例如“高鈣奶粉”“無糖”“低鈉”“富含維生素C”等。此時,消費者可以根據這些營養標簽資訊合理選擇適合自身健康需要的食品。 營養成分功能聲稱,是對某營養成分能夠維持人體正常生長、發育和正常生理功能等作用的描述。“比如,對於含有鈣的預包裝食品,可以在營養標簽中標示‘鈣有助於骨骼和牙齒更健康’,這樣的聲稱有利於消費者進一步理解食品中營養素的生理作用。”李寧説。 新通則亮點多多 據中國營養學會理事長楊月欣介紹,《標簽通則》的修訂既基於國內實際情況,也借鑒了國際先進經驗,修訂後的營養標簽標準充分考量了全民公共健康問題,強制增加了糖、飽和脂肪酸等與全民營養健康重大相關的成分標示;同時,鼓勵企業在自願性標識中,對鹽、糖和油的含量作出聲明,使用“中國居民膳食寶塔圖形”和“中國居民膳食指南”的核心資訊。 楊月欣告訴記者,為了規範企業生産,同時方便消費者對營養標簽的識別和理解,指導消費者健康選擇,修訂後的《標簽通則》對標簽格式、文字大小、營養聲稱等方面都明確規定了標注方法,包裝正面也允許採用圖形、文字等方式對營養素含量補充説明。對能量的描述可以使用卡、千卡、卡路裏進行文字説明;對鈉的描述可以使用鹽、低鹽等文字表達。此外,此次修訂也更趨近於消費者的認知習慣,推薦了19類預包裝食品使用分量參考值,即不僅標示每100克食品所含有的營養成分,而且還按該食品每份的品質或體積標示全部營養成分含量。 楊月欣表示,修訂後的《標簽通則》還對NRV進行重新修訂,與2014年中國營養學會的中國膳食參考攝入量的推薦標准保持了較好一致性。部分營養素的允許誤差判斷值、營養聲稱條件和描述等也得以修訂。修訂後的《標簽通則》對豁免食品的描述也更清晰化,與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及相關標準等,在定義、成分標示和劑量使用等的銜接性方面進行了較好匹配。 有效實施營養標簽通則意義重大 劉金峰認為,有效實施營養標簽通則意義重大,一是有利於宣傳普及食品營養知識,可以加強對個人和家庭的營養和膳食指導。消費者在購買食品時,可以通過閱讀營養標簽,有意識地選擇適合自己的産品。“例如,有的人為了控制體重而注意食品中脂肪和能量的水準,有的人為保持體重或預防腸道疾病會關注食品中膳食纖維的含量。通過實施營養標簽,提示脂肪、糖和鈉等含量,可以提高消費者的營養健康意識,調整膳食結構和健康水準,以此鼓勵全社會參與到減鹽、減油、減糖的行動中來”。 二是有利於規範企業正確標示營養標簽,促進食品産業健康發展。“有了營養標簽,需要將産品的營養成分含量告知消費者,企業在研發、生産食品時,就需要對此加以考量,從這個意義上講,也是引導企業不斷進行産品優化升級的有效措施”。 劉金峰表示,接下來,國家衛健委將按照合理膳食行動的要求,紮實推進營養標簽標準修訂工作。“增加蔗糖等糖的強制標識,鼓勵企業進行‘低糖’或者‘無糖’的聲稱,積極推動在食品包裝上使用‘包裝正面標識(FOP)’資訊,幫助消費者快速選擇健康食品”。 除了預包裝食品,國家衛健委還將進一步關注在外就餐人群,推進在餐飲食品上標注營養資訊的工作。根據合理膳食行動的要求,鼓勵餐飲業、集體食堂向消費者提供營養標識。劉金峰説:“我委正在研究制定《餐飲食品營養標識指南》,這是一項推薦性標準,鼓勵在每份餐飲食品上標示能量、鈉(食鹽)和脂肪以及其他營養成分含量。目前,該指南已經完成文本的起草和社會意見徵集工作,將進一步進行修改完善。希望這項標準的制定,可以從規範餐飲食品營養資訊的標識方面進一步推進合理膳食行動,提示居民減少每日食用油、鹽、糖的攝入量。” 中青報·中青網記者夏瑾來源:中國青年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