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經營性質養老機構分類登記 |
公益中國 gy.china.com.cn 時間: 2019-09-19 責任編輯:信子維 |
廣東省全面實行養老機構登記備案制 日前,廣東省民政廳等11部門聯合印發《關於進一步做好養老機構登記備案和監管工作的通知》(下稱《通知》),明確廣東省全面實行養老機構登記備案制,鼓勵社會力量進入養老服務業,建立健全部門聯合監管機制,進一步提升廣東養老服務水準。 《通知》明確,取消養老機構設立許可後,不同經營性質的養老機構分類登記。設立民辦公益性(即非營利性)養老機構,向縣級以上民政部門(社會組織登記管理機關)申請社會服務機構法人登記;設立民辦經營性(即營利性)養老機構,向縣級以上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申請註冊登記。 此外,設立公建公營(公辦)養老機構,向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機關辦理登記;採取公建民營形式設立的養老機構,港澳臺、外國投資者舉辦的養老機構,按照機構經營性質向相關登記管理機關申請登記。 《通知》規定,養老機構登記後即可開展服務,並應當主動向民政部門備案。針對新設立養老機構、具備法人資格的醫療機構設立養老機構、原許可的養老機構、養老機構變更等4種情形,《通知》分別明確了備案流程。 其中,新設立養老機構,養老機構舉辦者要在完成登記手續後7個工作日內到養老機構所在市或縣(市、區)民政部門辦理備案。具備法人資格的醫療機構設立養老機構,不用另設新的法人,不用另外進行法人登記,可直接向登記管理機關申請變更登記事項或經營(業務)範圍等開展養老服務,並在變更後7個工作日內辦理備案。 此外,養老機構設立許可取消前已經取得養老機構設立許可證且在有效期的,仍然有效;養老機構設立許可證(含原省級登記許可的)有效期滿自動作廢,需到該機構所在市或縣(市、區)民政部門辦理備案。 養老機構監管堅持依法實施、屬地為主、公平公正、公開高效原則,落實屬地管理責任。養老機構對本機構服務品質和安全等承擔主體責任,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是第一責任人。各地建立綜合監管制度,民政部門負責牽頭協調相關部門對養老機構進行指導、監督和管理工作,其他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對養老機構實施監督管理。 《通知》還提出,建立政務資訊資源共用機制,推行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推行“網際網路+監管”系統,探索建立健全養老服務信用評價、守信激勵、失信懲戒等信用管理制度,發揮社會監督作用,完善監管手段。(記者 汪祥波 通訊員 莫冠婷 程麗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