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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法委書記郭聲琨:發揮社會組織參與社會治理作用
公益中國 gy.china.com.cn  時間: 2018-11-21  責任編輯:公益中國


紀念毛澤東同志批示學習推廣“楓橋經驗”55週年暨習近平總書記指示堅持發展“楓橋經驗”15週年大會12日在紹興召開(網路配圖)

今年是毛澤東同志批示學習推廣“楓橋經驗”55週年,是習近平總書記指示堅持發展“楓橋經驗”15週年。11月12日,中央政法委與浙江省委在浙江省紹興市聯合召開紀念大會。

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政法委書記郭聲琨表示,新時代“楓橋經驗”的一個突出亮點是在黨的領導下,以開放性架構吸納各方力量參與社會治理,形成分工負責、良性互動的治理模式,實現優勢互補、無縫協作。

郭聲琨提出,要打破基層社會治理“自上而下”的線型治理模式,健全市場主體、社會力量廣泛參與的網狀治理模式,合理界定政府、市場、社會的職能作用,充分釋放微主體的大能量。

郭聲琨要求,要總結一些地方做法,加強社會組織孵化基地建設,注重“增能”、“賦權”,重點扶持發展城鄉基層生活服務類、公益事業類、慈善互助類、專業調處類等社會組織,更好發揮他們在維護公共利益、救助困難群眾、化解矛盾糾紛、維護社會穩定中的重要作用。

要借鑒一些地方做法,制定完善政府購買服務指導目錄、承接社區服務的社會組織指導目錄,規範政府購買服務機制、流程和績效評估辦法,把非基本公共服務更多地交給市場。

郭聲琨表示,“楓橋經驗”的精髓,是群眾的事情群眾自己決定,做到民事民議、民事民辦、民事民管。

針對一些地方村(居)委會行政化色彩較濃問題,郭聲琨要求,要總結一些地方建立自治清單的做法,明確政府管理權和居民自治權的邊界,把不必要的行政事務剝離出去,把不能缺的群眾自治內容納入進來,使其回歸本源;針對群眾自治組織體系不完善、作用發揮不充分問題,要推廣一些地方做法,健全以黨組織為領導、村(居)委會為主導、人民群眾為主題的新型基層社會治理框架,更好發揮群眾自治功能;針對群眾參與社會治理動力不強、渠道不暢問題,要借鑒一些地方設立“百姓説事網”、“群眾説事點”的做法,搭建便捷的議事平臺,推進基層議事協商制度化,鼓勵群眾“説事、議事、主事”。(據中青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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