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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評小朋友畫廊:公益仍需信任專業的力量
公益中國 gy.china.com.cn  時間: 2017-09-01  責任編輯:公益中國

  原標題:再談“小朋友畫廊”:從楊曉霞、楊六斤到羅爾事件,善款太多怎麼辦?

  兩則公益往事:收到善款太多怎麼辦?

  1994年,發生過一起當時震動全國甚至引發海外關注的爭議事件,即北京社會各界救助患罕見疑難病症的山東農家少女楊曉霞的愛心活動。當時,不到一個月時間,愛心人士共捐款87萬餘元——這是1949年之後社會對個人捐助最大的一筆。

楊曉霞(中)

  本來一切都進展得很好,但隨後楊曉霞的家人提出:春耕快開始了,想從捐款中支出點錢購買種子、化肥。消息一齣,立即引起社會的廣泛議論。

  有捐款人表示,如果不能得到妥善管理和使用,那就把自己捐的錢收回去。人們擔心的是,鉅額善款僅靠個人的道德而沒有規範的管理使用機制,不能保證善管、善用、善終。

  最後,楊曉霞及其監護人、楊曉霞家鄉政府代表和北京軍區總醫院代表,三方共同簽訂《楊曉霞救治金管理使用協議書》,隨後又組成“楊曉霞救治金管理委員會”,並聘請了兩名法律顧問和一名審計師。

  管委會在詳細規劃資金用途之後發現,還結余45萬元善款。一時間,“45萬元剩餘捐款如何善終”“我們能用楊曉霞剩下的錢嗎”“反思愛心捐款”等關注與探討的文章紛紛出現。

  當時極有影響力的央視《實話實説》,專門組織了一場“捐款結余怎麼辦”的討論。最後,楊曉霞將45萬元剩餘捐款轉贈宋慶齡基金會,並設立“少年兒童疑難病症科研獎勵基金”,這個事件才算徹底畫上句號。

  2014年,廣西又發生了一起影響巨大的公益事件。

  當時,廣西衛視公益節目《第一書記》扶貧活動報道了貧困學生楊六斤的故事。報道説,楊六斤6歲時父親去世,母親帶著弟弟改嫁。爺爺奶奶去世後,他就住在親戚提供的空房子裏,獨自生活。他每年只能從堂哥那裏領500元生活費,常吃野菜充饑。

  報道引起了社會廣泛關注,媒體將楊六斤的個人賬戶公佈在電視上,一個月時間裏收到的善款達到500多萬元。但隨即又傳出:楊六斤的親戚及鎮幹部為圖謀鉅額捐款,準備將在外的楊六斤強行接回;獲得鉅額捐款的楊六斤成為了香餑餑,廣西衛視對楊六斤的報道也被曝光有不實之處。

熱點公益事件中的“反轉”和陰謀論

  從1994年到2014年,跨越20年,事情重復發生。但還沒有結束,2016年11月,《慈善法》剛剛實施的不久,大家記憶猶新的“羅爾事件”發生了。

  很多人應該都還記得,微信朋友圈去年底曾被題為《羅一笑,你給我站住》的文章刷屏。文章作者羅爾發文為患白血病的女兒募捐,隨後網友通過微信打賞很快捐款逾兩百萬元,遠超治療所需費用。

  很快有人爆料稱,這是一起行銷事件,反轉的劇情再次出現。人們也發現其實女兒醫保報銷比例很大等。最終,相關方原路退回網友260余萬微信讚賞資金,才逐漸平息了輿論討伐。

  仔細研究這3個典型的事件,大家不難發現其共同特徵——社會捐贈、直接指向個人、為個人發起籌款。正是這些因素導致了後面的很多問題,而這些問題都直接在損傷公益行業的立命根本——公信力。雖然這些問題的産生,本質上與公益無關,或者説恰恰就是沒有專業公益組織介入才導致的。

  有了這些鋪墊,我們就可以來談談近日刷屏的“小朋友畫廊”公益項目。幾天前,很多人的朋友圈都被很多色彩亮麗、風格奇異的繪畫刷屏,也都花1元錢購買了一張畫作為屏保,真可謂“最美的刷屏”。

  這些畫的作者最小11歲,最大37歲,都是自閉症、腦癱和唐氏綜合症等精智障礙的特殊人群。用戶每購買一副自閉症兒童的畫作,就相當於向由上海藝途公益基金會(WABC)“用藝術點亮生命”公益項目進行了捐贈。該項目旨在消除社會偏見,幫助這些特殊人群改善生活,融入社會,實現自我價值。

  首先要評價的是,這個“網際網路+藝術+公益”的創新傳播項目,可謂是今年一個現象級的傳播案例。對於中國的公益圈來説,尤為難能可貴。以前的很多公益活動和倡導傳播,都是圈內的自娛自樂,很難擴散到行業之外。如今這個“用藝術點亮生命”的項目,掀起了全民關注參與的熱潮,將會深刻地去影響公眾對於精智障礙的特殊人群的關注,是一件成功的公益傳播。

  但隨之而來的陰謀論和各類質疑,也是來勢兇猛。在大家都習慣熱點刷屏都會反轉的心理預期下,這個項目也被放到了放大鏡底下,成為眾矢之的。

  很多項目本身的質疑,比如,這種活動是否會形成對於自閉症等群體的不真實印象,認為他們都是藝術天才會“浪漫化”這個群體。這些討論其實是非常有益的,都是推動社會對於這個原本可能是忽視的群體的認知和關注。

  可是,其中有些質疑源於對公益運作的誤解,其實會造成社會對公益行業的認識偏差,甚至會影響到整個行業的發展。比如,有人質疑“款項為什麼不是給這些畫作者,而是落入一個NGO賬戶”,這就需要回到前面所提的案例來討論了。

  “授魚”容易,但公益仍需信任專業的力量

  長期以來,中國對於公益的了解,總是停留在給錢給物的層面,雖然大家都知道“授人以魚不如授人以漁”,但在現實中,人們總是不能或不知道遵循這個理念,還是希望直接給錢,希望他們馬上就改善生活。

  確實,“授魚”很方便快捷,但是,後續的問題誰來解決?尤其是為什麼楊曉霞、楊六斤、羅爾女兒可以獲得這麼多善款,另外一個人同樣的境遇,享受不到呢?

  以“羅爾事件”為例。羅爾以他媒體人的寫作能力,很快引起了關注,然後大量的錢匯集到他個人賬戶裏,最後以至於失控,完全超出需求。這就是善款給個人的最嚴重也是最容易出現的後果,也很容易導致公益資源分配的失衡和不公平,無數更需要幫助的貧困白血病兒童或許正在絕望之中。

  公益最核心的價值是保證其公平性。要實現這一點,必須有一個專業公益組織,作為公眾和受助者的橋梁。比如,在“羅爾事件”中,如果錢給一個專門服務兒童白血病組織,只是以他女兒作為主人公來講述這個項目,然後實現傳播擴散,相信這些蜂擁而來的鉅額善款可以幫助到更多兒童,而不用原路退回了,後面很多質疑也就不會有了。

  包括第一楊曉霞案例,最後的解決之道,還是回歸到公益組織上(轉贈宋慶齡基金會、成立專項基金),這足以説明問題了。

  所以,再來看“小朋友畫廊”項目,它雖然也是選出一些畫作者作為傳播主角,但是這個項目本身只是以他們為形象代言人,他們籌到款的將是服務於千萬個可能就是普普通通的精智障礙患者,他們只是這個群體的代表而已。這樣才能做到將有限的公益資源,讓更多同類人享受到,維護公益的公平,讓社會愛心最大化,這不是比把這些錢分給那些作畫者更好嗎?

  退一萬步説,如果沒有NGO,哪怕真的如公眾説想的要給錢,單單給自閉症群體(據統計目前數量有200萬以上),這錢又怎麼給?自己能掉到他們頭上?還不是要委託一個專業組織來更平衡地分配嗎?這就是公益需要專業人士和組織的基本要求。

  一個項目或多或少都會有很多問題,這個也可以理解,所以需要媒體、財務審計、項目評估等相關的專業人士去監督。從項目執行、財務規範性、資訊公開透明等,都需要密切關注。但是,只有全社會能夠在基本的公益常識這部分有共識,才能不斷達成更深入的公益監督,以促進公益的發展,否則公益只會停留在低水準狀態的徘徊。

  所以我以為,需要不斷向公眾傳遞的最重要的公益常識,否則大家都不信任和認同公益組織,整個公益行業就無從發展,只能停滯在大家“獻愛心”的初級階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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