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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揭陽 涉嫌“問題氧”四萬元息事寧人劍指何方!
公益中國 gy.china.com.cn  時間: 2017-04-19  責任編輯:

 廣東南方衛視(1/2)臺分別報道“問題氧”(截圖)



 


本網訊(新媒體/依申然)發自廣東揭陽:藥品牽係千家萬戶、涉及患者人命關天。近日有曾某忠等人向本網曝料,稱廣東揭陽市忠泰氣體廠有限公司(以下稱忠泰)用工業氧氣冒充醫用氧氣進行銷售、坑害無數患者。此事已有廣東南方衛視1/2台(今日一線、消費者報告)欄目于2013年10月19日和2014年6月3日分別報道過此事件,繼而該載體內容被譯成篇文在全國多家論壇進行發帖披露;2016年10月18日《中國商務新聞網》和2017年1月23日《四川線上》對“問題氧”進行追蹤報道,分別以“廣東揭陽:勝過“地溝油”毒害人類“工業氧混充醫用氧”和“揭陽“問題氧”背後究竟水有多深”的文章在多家媒體相繼轉載,文章引發廣泛關注,內容引述消息所指:不但忠泰存在銷售“問題氧”、而且當地相關部門查處疑有推託搪塞的行為,真查會引來“塌陷式”醫療腐敗窩案。之此“問題氧”被置風口浪尖。這是廣東南方衛視(1/2台)和中國商務新聞網及四川線上的報道內容。

  為了解真相追根溯源,據悉有記者先後趕赴忠泰和林德氣體(廈門)有限公司(以下稱林德)及相關部門進行數次實地採訪,經了解得知:

  工業氧與醫用氧氣區分人命關天!老闆稱:相差才一點點!

  2016年12月15日和2017年2月29日,有記者二次走訪忠泰負責人林煉忠、問及有關網曝忠泰自2009年至2013間存在銷售“問題氧”這事件、已有“廣東南方電視臺、中國商務新聞網等媒體進行報道,對於報道提及的內容是否屬實?

  林煉忠向記者稱:“迄今為止沒有任何一家媒體採訪過我、只有前幾天好象有人在外面朝我廠大門口拍照,拍照地目的我也不清。今天您們才第一例正式向我採訪。有關網上流傳給黃裕填四萬元作為舉報我銷售問題氧的“封口費”,我是看他們舉報無果,加上他又是跟我弟(林潔忠)是同學,我只好息事寧人,讓他不要再去告發了!我弟就給他四萬元了事。然而,這個黃裕填並不買情、拿錢後又去告發!林煉忠坦言向記者説道。

  至於廣東南方衛視臺記者調查曝光“問題氧”及四萬元的事、他們也沒來採訪過我、這報道內容沒有雙方及政府相關部門受訪而綜合客觀、公正報道,只憑他們攝到的視頻資料進行剪輯純屬單方報道……我這醫用氧氣品質是沒問題的,品質200%是好的、他們舉報什麼、相關部門都有來查什麼,查了都沒問題,也有揭陽電視臺曾經報道過。

  再説:這事也出自有因、因舉報人親戚何某峰也經營氣體生意、是同行,他們為招攬生意、竟裝上了攝像頭、監控了我廠日常工作的流程、攝製到的視頻作為舉報材料,説我以工業氧氣充當醫用氧氣,這是無稽之談,他們這樣做不太道德”。

  工業氧與醫用氧一車二充監控記錄



  據了解,2月29日也有記者再次走訪林煉忠,問及作為醫用氧氣、國家藥監部門有嚴格管理制度,工業氧氣不能代替混充為醫用氧氣銷售。林煉忠表示:“工業氧氣的含氧純度為99.2%以上,而醫用氧氣含氧純度是99.5%以上、兩者“工業氧氣與醫用氧氣相差才一點點”,國家藥監部門和行業也沒有明確規定,我歷年來都是這樣做!再説檢測儀器也有不同,我們10多年來都是這樣做的”。

  與此同時,記者提出,作為任一家取得銷售醫用氧氣的企業、都應嚴格遵守國家藥監部門的規章制度,將以往銷售給各家醫院的醫用氧氣的購銷數據要保留五年以上方能消廢,你能提供這幾年來的購銷相關票據給我們核對下嗎。林煉忠表示:“我們是私營企業、不是國企,這些購銷票據沒法保留到現在”。

  嚴格的法律程式既可成“雙面膠”



  明眸背後的“問題氧”成問題!

  還有,2016年12月15日有記者採訪了揭陽市梅雲醫院許院長,許院長介紹:“我院的醫用氧氣歷年來確實是從忠泰購進的、然後銷給住院需要供氧的患者供給使用、有的也可直接到忠泰購買”。

  但記者問及黃裕填父親在2008年至2012年間、在這住院期間是否吸過本院提供的醫用氧氣?而且所吸的醫用氧氣涉嫌“問題氧氣”而致窒息死亡!許院長表示:“他住院期間是吸過本院提供的氧氣,至於他的逝世不是在本院,而是從本院出院後才逝世的,具體出院多久才逝世我也不太清楚!與院方無關”,而且這事紀委也有來調查過。

  2月28日據知情人透露:曾經有記者前往林德進行採訪、了解該公司自2009年至2013年間銷給忠泰的醫用氧氣的詳細記錄及批准文號。該公司的回應為:“關於銷往忠泰公司有關購銷業務的流水票據和數量等資訊,屬於商業秘密、在未獲得忠泰書面許可或未有司法或有權行政機關的調查令的情況下,我司不便對外披露相關資料”。

  當地有關部門稱:暫不能證實!

  除此而外,2016年12月16日還有記者走訪揭陽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以下稱藥監局)“該局辦公室陳主任稱:有關忠泰涉嫌銷售“問題氧”,“我局在辦理群眾舉報揭陽市忠泰氣體廠有限公司涉嫌利用工業氧混充醫用氧事項中堅持依法依規辦理,並按規定回復舉報人;舉報人不服我局作出的調查結論、逐向廣東省藥監局和省人民政府提出復查,省人民政府信訪事項復查復核辦公室于2015年2月10日作出維持省藥監局作出的答覆意見的決定為:“暫不能證實揭陽市忠泰氣體廠有限公司存在利用工業氧氣冒充醫用氧氣的問題,也暫不能證實揭陽市藥監局有違法違規辦案行為”,按規定回復舉報人。

  從這一反饋資訊縱觀一看,瑕不掩瑜的反差,尤其是普寧市公安局反饋舉報人的資訊,更值得質疑……。據悉記者根據曾某忠提供的相關視頻材料和南方衛視臺報道的載體內容顯示,忠泰于2013年9月18日和10月6、7、8、9、10、12、13、14、15、16日從某地運送到該廠的槽罐車輛清晰的看到、槽罐車輛標有“液氧”字跡,並非標識“醫氧”字樣,而他們將運來的這些工業氧氣進行“一車二充”,有的直接充入醫用氧儲罐、有的充入工業氧儲罐,而充入醫用氧儲罐的工業氧氣、搖身一變成醫用氧氣,進而將這些“問題氧氣”充罐後銷往粵東區域各重點醫院;據了解,就揭陽市人民醫院每年從忠泰購進存在涉嫌“問題氧氣”就高達1200至1500噸之間。這些醫院及監管部門從採購、檢驗、使用等環節顯而易見均存在“管理”漏洞。

  為得以求證、有記者根據曾某忠提供的上列證據,抽調2013年9月18日和10月9日忠泰公司從興寧市順旺氣體有限公司購進的二車次氣體,分別為36.7噸和35噸,這二車次氣體在忠泰充入儲罐過程被攝下來的視頻和稱磅單據及廣東南方衛視臺記者調查材料、揭陽藥監局工作人員在現場執法發現而拍攝到的,忠泰涉嫌以工業氧混充醫用氧現場管道連接等相關證據材料進行核實;21日有記者致電給興寧市順旺氣體公司陳老闆進行諮詢,陳稱:“他從來沒賣過醫用氧氣給忠泰、只有賣氬氣給忠泰”。

  此外記者同時趕到當時為其過磅的許先生進行了解,“許先生明確證實:2013年9月18日和10月9日忠泰公司這二車次氣體是他稱磅的,內裝什麼氣他就不清楚;2014年揭陽市有關部門也來調查過此事”。

  “同時一位不願透露姓名從事為泰忠負責運輸的司機也證實忠泰歷年來有以工業氧氣混充醫用氧氣銷售這一違法……”

  顯然,揭陽相關部門對“問題氧”反饋的調查結論均存瑕疵的反差,其反饋資訊、既不能反映舉報的全貌,也不能説明整個事件的查處結果。其明眸背後的“問題氧”倒成為“問題”!曾某忠等人心有餘悸的説。

  同時據了解,2017年3月21日也有記者到揭陽市人民醫院進行了解,該院辦公室黃小姐先是讓記者稍等片刻、稱等主管領導回來後才作回復,但過了半小時後則稱:“本院從忠泰購進醫用氧氣是否涉及“問題氧”、我也不太清楚,如要了解詳情你可到揭陽市衛生局、或揭陽市宣傳部門了解。

  22日有記者到揭陽市宣傳部進行了解,一位負責新聞工作的許科長表示:“有關揭陽“問題氧”、您應該比我了解得更多,是否涉嫌有問題我也不太清楚,具體你應向業務單位採訪”。

  【編者按】:藥品牽係千家萬戶、也是廣大患者生命奈以生存的保障,特優良好的藥品會給患者從死亡邊緣中換回新的生命!相反劣質以次充優的藥品、反而不但危害患者生命!也給社會帶來負面效應。

  然而,當前工業氧氣和醫用氧氣市場價錢分別為一噸680元和1050元之間,這一差距價格無形給不法企業造就“換梁變柱”、牟取暴利的行徑。為此,國家藥監部門為嚴防工業氧氣冒充醫用氧氣,一直將醫用氧氣例入《藥典》作為嚴管範例之一,嚴格要求生産、經營的企業都要取得經營許可證,執行(GMP)行業標準方能生産與銷售。在這一購銷環節並嚴格規定:“生産和銷售的往來數據必須要保存5年以上,以便政府監管部門執法查詢。政府監管部門在執法查詢過程中、一旦發現不附合(GMP)標準或瑕疵“數據”,涉嫌“問題氧”銷售或政府執法人員在執法過程中、有玩忽職守、或利益驅使,讓有問題的氧氣放流入各家醫院牟取私利、危害患者生命安全的,法律將嚴懲不怠”。

  “象2010年發生在湖南郴州市兒童院一案,郴州市氣體有限公司以工業氧氣冒充醫用氧氣銷往該市兒童醫院的瓶裝氣,據郴州市衛生局公佈資料顯示:只有49067瓶,案值含成本才92469元就有8人被追責,其中法人陳和平被依法追究刑責”!

  但令人匪夷所思的是,當地相關部門緣何不能坦然接受有效的新聞輿論監督?真誠對曝光過的問題及舉報人提供的相關證據和從事為忠泰負責運輸工業氧的知情司機,以及掌握到存在工業氧與醫用氧管道混裝這一事實、為何不仔仔細細的徹查到底!然而,將這如此一轍的問題、卻以“整改”為藉口敷衍了事,這不是個大問號嗎?

  當然,倘若“進銷”持平,確實沒有以次充優,這是個好的消息,也需要將“進銷”持平資訊,公之於眾,取信於民。

  然而,這不僅“問題氧”涉嫌有問題!更涉及隱藏在其背後為“問題氧”開脫的官員更有“問題”!其眾政府的反饋意見均以:“暫不能證實揭陽市忠泰氣體廠有限公司存在利用工業氧氣冒充醫用氧氣的問題,也暫不能證實揭陽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有違法違規辦案行為”。 這一反饋,不僅不能反映舉報的全貌!更彰顯推託搪塞和存留“一顆病菌”——成為“無頭案”!這樣的調查結論,咱老百姓不答應!

  有關揭陽“問題氧”、及隱藏在其背後的真相我們不得而知?但不得不説的是:當地監管部門、即使依法行政、公開、公平、公正、揆攻一查,真相大白!也不至於舉報人近四年來一直陳情和舉報。就如媒體走卒人《中國商務新聞網》對“問題氧”事件披露的文章引述所指:“舉報人屢次反映、屢次舉報卻始終沒有得到應有的查處方案,漸漸演變成眾政府單位撒手不管的“三不管”事件。難道要等到病患因吸“問題氧”而死亡的事故發生,才能引起政府部門的重視?”

  又而《四川線上》以“廣東揭陽“問題氧”背後究竟水有多深?”揆指:“儘管我們無法確認當地食藥監等部門是否存在故意袒護忠泰公司的違法行為,但其中的“苦衷”似乎也可以理解,如果真如媒體所報道的那樣,忠泰公司用工業氧氣與醫用氧氣混裝銷售,忠泰公司不但需要付出巨大的法律代價和經濟成本,涉及監管的政府相關部門都會脫不掉干系,而此前揭陽官場剛剛經歷過腐敗窩案的“地震”,這樣一件引發全國輿論關注的工業氧混裝醫用氧銷售事件一旦被坐實,勢必會讓揭陽面臨更大的穩定風險”。

  為此,揭陽“問題氧”這背後必然隱藏著不為人知的大問號?這不僅不光説“問題氧”有問題,而且涉及到一個醫療購銷體制系統有問題。“就當前福建漳州醫療全線失守一案以擺在世人面前……”。再説即使舉報人胡謅其詞,那也應依法立案將其法辦,為何四年多來眾政府部門瑕不掩瑜!所謂“清者自清、濁者自濁”。

  但我們不得不説的是:一旦舉報屬實,那就更應依法立案、查出事件的根源、揭開危及眾多患者生命的“問題氧”蓋子,不論涉及任何人、都應依法嚴懲,取信於民!也還廣東粵東區域一個風清氣正的醫用氧氣市場和政治生態!否則,人民會以仇視的眼光戳穿您們的脊髓! (有關此事進展、本網將持續關注)



來源:http://www.peoplerail.com/rail/show-460-32174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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