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少數民族地區內蒙古源頭治腐:對“帶病提拔”幹部喊不 |
公益中國 gy.china.com.cn 時間: 2017-01-12 責任編輯:張雨荷 |
中新網呼和浩特1月11日電 (記者 李愛平)作為中國少數民族地區的內蒙古自治區對黨員幹部腐敗行為將從根上“診治”。內蒙古黨委辦公廳11日對外披露,目前已出臺相關措施嚴防“帶病提拔”幹部,這也意味著新一年整肅腐敗行為再次啟程。 內蒙古黨委辦公廳下發的這份《關於防止幹部“帶病提拔”的實施意見》(下稱《實施意見》)顯示,官方對“帶病提拔”行為實行“零容忍”。 在幹部“任前把關”上,《實施意見》稱:堅持幹部檔案“凡提必審”,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凡提必核”,紀檢監察機關意見“凡提必聽”,反映違規違紀問題線索、具體有可查性的信訪舉報“凡提必查”,堅決防止幹部“帶病提拔”“帶病上崗”。 《實施意見》指,各級黨委(黨組)對選人用人負主體責任,黨委(黨組)書記是第一責任人,組織人事部門和紀檢監察機關分別承擔直接責任和監督責任。 官方對“帶病提拔”還將形成問責機制。《實施意見》稱,對於領導不力、把關不嚴、考察不準、核查不認真,甚至故意隱瞞、執意提拔,造成幹部“帶病提拔”的,要對其選拔任用全過程進行倒查,予以追責。 此外,對一個地方和單位連續出現或大面積出現幹部“帶病提拔”情況的,用人失察失誤造成不良影響或嚴重後果的,官方還將嚴肅追究黨委(黨組)主要責任人和相關部門負責人的責任。(完) 來源:中國新聞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