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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志玲設立公益機構:簽生死契約我都願意
公益中國 gy.china.com.cn  時間: 2016-10-08  責任編輯: 張雨荷
林志玲設立公益機構:簽生死契約我都願意

林志玲

  據台灣媒體報道,林志玲日前拍攝《VOGUE》的封面照,人紅是非多的她,被問到是否有那麼一點點後悔成為“林志玲”,她搖搖頭説:“一點都沒有,因為這個名字,讓我擁有了影響力和資源,有人願意聽你説話,讓我能有更多機會去做自己想做的事,這涵蓋所有的不愉快,這是相對得到的代價,也是我唯一存在的理由,很公平。”

  大學畢業後回到台灣,學以致用地到藝術基金會上班,到學校當老師,玩票性質兼職當模特兒。林志玲本來沒什麼特別想法,但卻碰到人生大轉彎,進入了娛樂圈,這對她而言是至今為止最大的冒險,但這單純的念頭,卻讓她對所有工作都非常地堅持並敬業,也成為了外人所稱道的“志玲姐姐”。

  成立基金會5年,林志玲從關注孤兒院孩子到兒童醫療,甚至是四川、雲南、內蒙古等地蓋學校宿舍,之後還會成立“志玲姐姐早療中心”,她真實的感受到做“林志玲”的快樂。捐給醫院的機器又多救了幾個小朋友;因為有了宿舍之後,孩子們不用有更多的時間以及意願去學習,這是世界上最大的快樂,“前段時間有個國際的機構跟主動聯繫,想聊聊一些項目的合作,我聽了之後直接説,如果能夠讓幫助的手延伸到全球,你要我簽一個生死契約我都會願意。相較于演藝圈,這對我來説,才是最大的肯定。”

    來源:騰訊娛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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