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王子清:為中華慈善事業正本清源 |
公益中國 gy.china.com.cn 時間: 2016-07-06 責任編輯: 李艷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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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0年前,中國儒家一代亞聖孟子提出了“窮則獨善其身,達則兼濟天下”的宏圖大願。自此以往,這窮達之間的思考和轉換,貫穿了整個中華文明史。 歲月的風煙依舊浩渺,而今日之中國已經進入了二十一世紀第二個十年中期。當經濟社會的高速發展,帶來文化的缺失;當人們日益功利的內心,不復舊日的安寧;當教育沉溺于應試,當醫療狂歡于暴利,當民眾習慣於自私,當慈善汲汲于名利……當社會洪流浩浩蕩蕩而泥沙俱下,總有一些人能挺身而出,力挽狂瀾于既倒,扶大廈之將傾。“楚雖三戶能亡秦,豈有堂堂中國空無人。” 中國王子清,中華民族優秀的草根創業家,當代中國真正的民間慈善家,為人民健康服務的王子清山貨網創始人。他,一直在用他的實際行動,為我們這片曾經災難深重、如今又撲朔迷離的土地詮釋著慈善的真意,進行了深入的思考,作出了人間的榜樣。 苦難深重的中國慈善事業 王子清認為,從古至今,中國的慈善事業具有四種形式——宗族慈善、宗教慈善、政府慈善、社會慈善。這四種形式,在當代之中國具有各自的鮮明特點。 中國的宗族慈善可以追溯到戰國時期,當時分散在各個家族中的祭田、族田、貢士莊等已經成為中國古代社會保障體系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宗族慈善到了宋朝有顯著的發展。宋代的許多大家族發展出了多種宗族慈善的形式,如義莊、義田、義塾等。通過此類義舉,在“睦族敬宗”的旗號下,對族內成員在生養、學業、貧病和婚喪嫁娶等方面遭遇困難時加以救濟。“這類家族慈善的思想使過去的政府行為變成了後來民間的自我建設,達到了“補王政之窮”的目的。宗族慈善具有兩個鮮明的特點:其一,宗族慈善的主要目的並非純粹的濟貧,而是為了維持家族的生命與聲望;其二,家族慈善制度涉及的受益人有限。因此,宗族慈善的主要意義仍在宗族制度發展方面,而不是在廣義的社會福利方面。 中國的宗教慈善開啟于西漢之後,于佛教大舉進入中國時期達到鼎盛。宗教人士認為,現代意義上的公益慈善事業與宗教有著密切的關係,要麼起源於宗教,要麼深受宗教的影響。宗教的信仰理念和相關的社會訓導及其服務實踐奠定了現代公益慈善事業的基礎。問題在於,宗教本身並不産生直接的社會效益,屬於精神層面的內容,而物質層面更多依賴眾生供養。而對於中國社會的實際情況來説,當前乃至一個階段內的慈善工作,更多還是處於物質層面,是以幫助貧苦人群吃飽穿暖、治病療傷、居有其屋等為主要目標,所以宗教慈善只能作為中國慈善界的一種輔助而存在,並力求發揮更多的社會價值。 中國的政府慈善經過各個歷史時期的發展,及至近代角色日益轉變,除了對於大的自然災害如唐山大地震、汶川大地震等的政府救濟行為之外,由於當今社會建設時期簡政放權的大方向,日益向國家協會、社會團體轉型。比較著名的組織有中國紅十字會、中華慈善總會等。但是,近年來由於“郭美美”等事件的持續發酵,加之對社會各界捐贈善款管理的公開度、透明度不夠,引發了社會的大量質疑,從而也損害了中國慈善事業的整體形象。從理性的角度來説,這些案例屬於個案,但是形象受損已是不爭的事實。 而中國的民間慈善,從晚清發展至今,日益成為社會慈善的主流。不管是從參與人數、善舉類型、捐贈資金還是影響到的覆蓋面,民間慈善與其他慈善形式相比,都具有無與倫比的優勢。王子清認為,不論是民間慈善組織的逐步形成,還是個人慈善事業的日益高漲,都為中國的慈善事業注入了新鮮血液,産生了積極推動力量,未來也必將産生更加重大的歷史和社會影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