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建立完善殘疾人“兩項補貼”制度 |
公益中國 gy.china.com.cn 時間: 2016-03-09 責任編輯: 李艷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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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青海省民政廳網站消息,為貫徹落實2016年“民生十件實事”,根據國務院《關於全面建立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制度的意見》精神,日前,青海省政府印發《關於建立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制度的實施意見》(青政〔2016〕15號),決定在對困難殘疾人給予生活補貼的基礎上,對重度殘疾人再給予每人每月100元的護理補貼。該實施意見將青海省原有的困難重度殘疾人生活補貼制度調整規範為對全體困難殘疾人的生活補貼制度,同時建立了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制度。青海省從2011年起實施的困難重度殘疾人生活補貼制度同時廢止。殘疾人“兩項補貼”社會福利制度的建立完善,將對全省殘疾人實現精準脫貧和同步小康産生積極的促進作用。 按照新的政策,從2016年1月1日起,具有青海省戶籍的低收入家庭中的殘疾人以及本人無固定經濟收入的殘疾人等兩類對象將全部納入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範圍,其中,對補貼對象中殘疾等級為一級、二級的殘疾人每人每月補貼100元;殘疾等級為三級、四級的殘疾人每人每月補貼50元。全省享受生活補貼的困難殘疾人超過11.5萬人,約佔全部持證殘疾人的74.5%。同時,具有青海省戶籍且殘疾等級為一級、二級的8.5萬名重度殘疾人將享受到每人每月100元的護理補貼,約佔全部重度殘疾人的97.9%。所需資金全部納入財政預算保障。 為確保殘疾人“兩項補貼”制度順利落實,青海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殘聯還聯合印發了《青海省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制度實施細則》,進一步規範和細化了身份審核、申請審批、政策銜接、監督管理等重要工作流程,要求全省各級民政、財政和殘聯部門,要站在維護殘疾人基本生活權益、全面打贏脫貧攻堅戰、促進殘疾人同步小康的高度,切實加強政策宣傳,準確認定補貼對象,及時發放補貼資金,確保將黨和政府的民生實事抓緊、抓好、抓實。 來源:中華慈善新聞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