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外來工醫療救助每年最高5萬元 |
公益中國 gy.china.com.cn 時間: 2016-02-14 責任編輯: 李艷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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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日前舉行全市困難群眾代表迎春座談會。記者從會上獲悉,已經完成修訂的《廣州市醫療救助辦法》(下稱《辦法》)即將實施。 《辦法》實施後,全市納入醫療救助範圍的14萬困難群眾,每年度最高救助標准將由目前的33萬元提高到35萬元;符合條件的外來務工人員也將納入保障範圍,最高可享5萬元/年的醫療救助。 廣州市民政局社會救助處處長李志雄介紹,即將實施的醫療救助新政擴大了醫療救助覆蓋面,將優撫對象、三四級精神智力殘疾人、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成員納入困難群眾救助範圍;將在廣州市工作、符合救助條件的非廣州市戶籍務工人員納入醫療救助範圍,其年度最高救助限額可達5萬元;將全部殘疾人納入資助參保範圍等。 李志雄表示,醫療救助新政同時也提高了醫療救助的標準,將最高醫療救助限額從原來的每人每年最高可達33萬元增加到35萬元。這其中包括困難群眾住院最高限額是15萬元、集體購買的商業保險最高限額15萬元、慈善醫療救助3萬元以及臨時醫療救助2萬元,加起來總共是35萬元。“可以説,經過這幾重的報銷下來,罹患重病的困難群眾需要花費的醫療費用將進一步降低。” 此外,新政也將現行政策規定的因病致貧居民年度個人負擔醫療費用,超過家庭總收入的60%降低到40%,並提高了申請人家庭資産限額。 廣州市民政局的有關負責人表示,今年廣州市還將進一步提高低保等社會救助標準。其中包括:計劃將低保標準提高到720元以上;加強前置救助,開展先天性疾病胎兒預防干預,探索對常見病篩查、救助治療,實現從傳統的重病救助到提前介入預防治療的轉變;探索實施支出型貧困救助,科學制定救助指數,有針對性地建立幫扶機制。 同時,建立全市統籌的教育資助制度,全面保障貧困家庭子女受教育權益;建立困境兒童救助制度,全面拓展居家養老服務,為困境兒童和貧困老年人提供基本生活救助保障等。 來源:南方農村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