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建立健全困難高齡失能老人補貼制度 |
公益中國 gy.china.com.cn 時間: 2016-01-13 責任編輯:李艷娜 |
據民政部網站消息,為進一步解決經濟困難的高齡、失能等老年人養老服務問題,更好保障其基本生活,2015年12月,河南省財政廳、省民政廳、省老齡委印發《關於建立健全經濟困難的高齡失能老人補貼制度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各市縣于2016年6月30日前制定完善本地補貼政策,切實解決經濟困難的高齡、失能等老年人的後顧之憂。 《通知》明確,補貼人員範圍為經濟困難的高齡、失能等老年人。其中,經濟困難的高齡老年人原則上是指80歲以上(含80歲)的城鄉低保對象、特困供養等人員,需經縣、鄉級民政部門核定;經濟困碓的失能老年人原則上是指60歲以上的失能老年人,需經縣級以上醫療衛生機構鑒定核定。各市縣也可結合本地實際情況適當調整,清晰界定補貼人員範圍,明確補貼發放對象。市縣財政部門應準確測算養老服務補貼所需資金,統籌列入年度財政預算。 《通知》要求,各市縣進一步加大公共財政支援力度,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引導和示範效應,吸引社會資本投入養老服務業,形成多元化的投入格局。同時,建立健全養老服務評估機制,斷完善老年人權益保障制度和養老服務體系建設,有效推動我省養老服務業發展。力爭“十三五”期間,全省範圍內基本建成覆蓋廣泛、內容豐富、銜接緊密的經濟困難的高齡、失能等老年人補貼制度,確保保障水準不斷提高,服務類型日益豐富,基本養老服務基本均等。 《通知》強調,各市縣要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準、人口老齡化程度,當地經濟困難的高齡、失能等老年人實際情況,充分考慮財力狀況,自主制定經濟困難的高齡和失能等老年人的補貼政策,明確補貼範圍、補貼內容、補貼標準、補貼方式和保障措施,做好新出臺的補貼政策與其他老年人社會保障政策的銜接。補貼政策要公平、公開、透明,主動接受社會各界監督。同時,加強監督管理,確保補貼政策落實到位,補貼資金使用規範、安全、有效。 來源:中華慈善新聞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