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臨時救助最高補助1.2萬元 |
公益中國 gy.china.com.cn 時間: 2015-12-07 責任編輯: 李艷娜 |
|
記者昨日從市民政局獲悉,《南昌市臨時救助實施辦法》已經出臺。其中規定,臨時救助以500元為起點,最高救助12000元。 臨時救助對象範圍指因火災、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家庭成員突發重大疾病等原因,導致基本生活暫時出現嚴重困難的家庭;因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導致基本生活暫時出現嚴重困難的低保家庭、特困供養人員。臨時救助原則上同一救助對象同一事由一年內只享受一次臨時救助。 縣級民政部門、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對因火災、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家庭成員突發重大疾病等原因,導致基本生活暫時出現嚴重困難的家庭,給予一次性生活救助,最高不超過10000元。 家庭成員因患重大疾病或火災、交通事故造成身體受到嚴重傷害住院的,在扣除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報銷、醫療救助和其他社會幫扶資金後,低保和特困供養家庭醫療救助政策範圍內的自負醫療費用達1.5萬元以上,其他困難家庭醫保政策範圍內的自負醫療費用達3萬元以上且家庭可動財産(銀行存款、債權債券、現金等)不足以支付自負醫療費用的,給予一次性生活救助,最高救助金額不超過12000元。 縣級民政部門、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對因生活必需支出包括食品、衣著、交通費、電訊費、醫療藥品費、教育費、水電氣費、房租、物業費等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導致階段性實際基本生活水準低於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低保家庭、特困供養人員,按照“當地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月標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數×解困期限(解困期限以3個月計算)=救助金額”的公式計算確定救助金額,給予一次性生活救助,最高救助金額不超過5000元。 來源:南昌晚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