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四川省省直機關公開遴選和公開選調公務員公告

2024-04-26 19:16:41.0

來源: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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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公務員法和《公務員轉任規定》《公務員調任規定》《公務員公開遴選辦法》《四川省公務員調任實施辦法》及《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公開遴選工作的通知》等政策法規,省委組織部決定開展2024年度省直機關公開遴選和公開選調公務員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職位

公開遴選職位為縣處級副職領導職務和一級主任科員以下職級(或其他相當層次職級)職位,分為兩類:一類面向所有符合條件的公務員,另一類專門面向符合條件的選調生。

公開選調職位為四級調研員職級職位。

職位情況詳見《2024年度四川省省直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職位表》《2024年度四川省省直機關公開選調公務員職位表》(以下統稱《職位表》)。

二、報名範圍和條件

(一)公開遴選

1. 報名範圍

符合遴選條件的省內各市(州)以下機關(單位)已進行公務員登記(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登記)且在編在崗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的工作人員,下同)。中央機關、省直機關設在市(州)以下的單位(包括垂直管理單位、派出單位等)中符合條件的也可報名。

2. 報名條件

(1)政治立場堅定、政治素質過硬,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

(2)具有良好的業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3)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

本次公開遴選要求的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在縣(市、區)、鄉鎮(街道)黨政機關(含縣以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村(社區)黨組織或者村(居)委會,以及各類企業、各類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工作過。軍隊轉業幹部在軍隊團和相當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退役士兵在軍隊服現役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直轄市區(縣)機關工作經歷視同為基層工作經歷。

(4)應當在本級機關工作2年以上,且在本機關工作1年以上。

(5)近3年年度考核沒有基本稱職以下等次。

(6)具有大學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各職位具體學歷學位條件詳見《職位表》)。擬報職位的“專業”條件,指與“要求的學歷”所對應的專業。

(7)年齡主要為40周歲以下,個別職位為45周歲以下(各職位具體年齡條件詳見《職位表》)。

(8)具有公開遴選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職經歷。

(9)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10)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和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工作經歷年限、任職經歷年限等的計算時間均截至2024年2月。學歷學位及其他資格證書應于面試資格審查前取得。

3.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被開除中國共産黨黨籍的。

(2)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5)新錄用鄉鎮公務員在鄉鎮機關工作未滿5年的(含試用期)。

(6)按照有關規定,到艱苦邊遠地區以及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最低服務年限或者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對於通過降低進入門檻等傾斜政策錄用的人員,應當在艱苦邊遠縣鄉機關滿規定的最低服務年限;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不得參加本次公開遴選。

(7)尚在試用期或者提拔擔任領導職務未滿1年的。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報名人員不得報考任職後即構成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遴選職位,也不得報考與本人有夫妻關係、直系血親關係、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以及近姻親關係的人員擔任領導成員的用人單位的職位。 

(二)公開選調

1. 報名範圍

省內符合條件的國有企業、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以及其他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

2. 報名條件

報名人員除應當具備公務員法和《公務員調任規定》《四川省公務員調任實施辦法》要求的資格條件外,還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現任我省省屬企業、副省級城市的市屬企業中層以上領導職務及相當職務層次人員,或者其他市(州)屬企業領導班子成員及相當職務層次人員;在中央駐川企業工作的,比照省、市(州)屬企業現任相當職務層次人員;以及在上述國有企業工作,擔任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2年以上,或者已擔任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

事業單位管理崗位工作人員,須為聘任在五級、六級管理崗位上的領導人員;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工作人員,須在中央、省、市(州)直屬及部門所屬事業單位副高級崗位2年以上或者正高級崗位。

(2)具有大學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各職位具體學歷學位條件詳見《職位表》)。擬報職位的“專業”條件,指與“要求的學歷”所對應的專業。

(3)年齡在45周歲以下(各職位具體年齡條件詳見《職位表》)。

(4)具有公開選調職位要求的工作經歷和任職資歷。

(5)具有公務員法及其配套法規規定的晉陞至公開選調職務職級累計所需的最低工作年限。

(6)近3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或合格以上等次。

(7)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8)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和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工作經歷年限、任職經歷年限等的計算時間均截至2024年2月。學歷學位及其他資格證書應于面試資格審查前取得。

3.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中國共産黨黨籍的。

(3)被開除公職的。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5)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6)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7)正在接受審計機關審計的。

(8)尚在試用期或者提拔擔任領導職務未滿1年的。

(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報名人員不得報考任職後即構成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選調職位,也不得報考與本人有夫妻關係、直系血親關係、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以及近姻親關係的人員擔任領導成員的用人單位的職位。

三、程式
  (一)報名和資格初審
  採用網路方式報名,報名網站為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官網“
人事考試”專欄(https://www.scpta.com.cn/),報名時間為2024年2月28日至3月5日8:00。報名按以下程式進行:
  1. 選擇職位。公開遴選和公開選調職位簡介、職位資格條件等情況詳見《職位表》。如需諮詢《職位表》中的有關內容,可直接與各單位聯繫(諮詢電話見《職位表》)。符合條件的選調生在報考1個專門面向選調生的遴選職位的同時,還可自願選報1個面向所有公務員的遴選職位;其他符合條件的人員每人限報1個面向所有公務員的遴選或選調職位。

2. 填報資訊。報考者在認真閱讀《報考提示》後,按網路提示進行註冊,填寫《2024年度四川省省直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報名登記表》或《2024年度四川省省直機關公開選調公務員報名登記表》,同時下載照片審核處理工具(在報名登記表上傳照片處下載)進行照片處理,並按網路提示上傳照片。報考者應認真對照報考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真實、準確、完整填報有關資訊。凡隱瞞真實資訊、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報考資格或者遴選、選調資格,且3年內不得報考。

3. 資格初審。資格初審由各單位負責,資格初審截止時間為2024年3月6日8:00。報考者應在填報資訊的1天后登陸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和照片品質檢查。資格初審合格者按網路提示列印報名登記表兩份,供資格復審時使用。資格初審通過的考生不允許取消改報其他職位。

資格審查貫穿公開遴選和公開選調全過程。對在各環節發現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取消其報考資格或者遴選、選調資格,所産生的後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報名時符合資格條件,報名後由於工作單位或者職務發生變化等原因,導致報名人員新産生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情形的,終止其遴選或選調程式,不再作為遴選或選調人選。
  4. 確認繳費。初審合格及照片品質合格的考生,在2024年3月7日8:00前登錄網站的相關頁面,繳納筆試考務費(按照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四川省財政廳印發的川發改價格規〔2022〕539號文件規定,筆試考務費為每人50元)。網路報名成功後未在規定時間內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
  5. 列印准考證。繳費成功的考生,在2024年3月18日至3月22日登錄網站列印本人准考證,並於考試當天持本人准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過期身份證、身份證複印件不得作為參考證件)到指定考點參加筆試。
  (二)筆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重點測查用黨的創新理論指導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筆試由省委組織部統一組織,主要測試應試者的政策理論水準、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滿分為100分。筆試時間為2024年3月23日,具體時間、地點見准考證。筆試成績和職位排名暫定於2024年4月上旬發佈,考生可登錄報名網站進行查詢。省委組織部研究確定並公佈筆試合格分數線,低於合格分數線的,不能進入下一程式。

(三)職位調劑和資格復審
  筆試結束後,由各單位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選。進入資格復審人數與遴選或選調計劃名額之比為5:1。擬進入資格復審的最後一名為2人以上筆試成績並列的,並列人員均進入資格復審。

筆試合格人數與遴選或選調計劃名額之比未達到5:1的職位,報考該職位的筆試合格人員直接進入資格復審,缺額進行調劑。省委組織部統一發佈調劑公告,明確調劑職位、調劑名額、調劑方式等。未進入所報考職位資格復審環節的人員(按遴選或選調計劃名額數1:5的比例把握),可以按照調劑公告明確的職位、資格條件聯繫調劑單位申請調劑,每人限報1個調劑職位。調劑單位在對申請調劑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後,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調劑進入資格復審人選。調劑後,進入資格復審人數與遴選或選調計劃名額之比仍未達到5:1的職位,資格復審合格人員均進入面試。報考了2個職位的選調生,未進入所報考的面向所有考生職位或專門面向選調生職位資格復審環節的,可報名申請調劑同類型職位,不能跨類別調劑。

由各單位公佈資格復審(含調劑)人員名單,並通知考生持報名錶(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經所在單位或縣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核,註明“同意報考”並蓋章,報考專門面向選調生遴選職位的還需經市<州>黨委組織部同意推薦並蓋章)、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及職位要求的其他有關證明材料原件和公務員登記表複印件參加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合格者,方可取得參加後續環節資格。因資格復審不合格或因考生放棄等原因導致的缺額,由各單位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通過調劑進入調劑職位資格復審的人員,不再參加原報考職位遞補。未在規定時限內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考生自動放棄。

(四)實幹實績評價

報考開展實幹實績評價遴選職位(有關資訊見《職位表》)的考生,按要求填報準備實幹實績報告表(模板屆時由遴選單位提供)及有關印證材料,經所在單位主要負責同志簽字並蓋章確認後,在參加資格復審時同步提交遴選單位。考生實幹實績報告材料務必真實準確,一經發現弄虛作假的,將取消考生遴選資格並實施禁考措施,同時追究參與作假相關單位和人員責任。

實幹實績評價滿分為100分,其中年度考核項25分,表彰獎勵項25分,工作實績項50分。遴選單位按照《四川省省直機關公開遴選實幹實績評價操作細則》明確的方法程式、分值佔比及有關要求,組建評分組開展實幹實績評價工作,完成後將評分情況報省委組織部備案並於面試結束後公佈。

(五)面試

面試由各單位嚴格按照有關規定組織實施,可採取無領導小組討論、結構化小組面試、集體面談、結構化面試等方式進行,主要測試考生履行職位職責所要求的能力素質。部分職位將進行職位業務水準測試(有關資訊見《職位表》)。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最低合格分數線為70分,低於70分的不能進入下一程式。
  (六)體檢和差額考察

按計分規則計算綜合成績(折合總分為100分):開展實幹實績評價職位綜合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50%+實幹實績評價得分×10%;其他職位綜合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各單位於面試結束後,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體檢和差額考察對象(若綜合成績相同,則依次根據筆試、面試成績高低確定),並在網上公佈綜合成績及排名等資訊。體檢、考察對象人數與遴選或選調計劃名額之比一般為2:1,對於名額在2人以上的職位可適當降低比例,但一般不低於1.5:1。報考2個遴選職位的選調生應在體檢和差額考察前,選定最終報考的職位。

體檢由各單位負責組織,在省公務員主管部門指定的醫療機構進行。體檢參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於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公告發佈後至本次遴選和選調體檢實施時,如國家出臺體檢新規定,按照新規定執行。

各單位或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只進行一次,只復檢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未按規定時間或地點及未在規定期限內完成規定體檢項目的,視為自動放棄。

各單位派出考察組,採取個別談話、民主測評、實地走訪、同考察對象面談等方法,根據需要還可進行專項調查、延伸考察等,充分聽取考察對象所在單位有關領導、群眾和組織人事部門、紀檢監察機關、機關黨組織的意見,並審核幹部人事檔案、查詢社會信用記錄,對反映問題線索具體、有可查性的信訪舉報進行核查。考察對象需要報告或者查核個人有關事項、進行經濟責任審計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注重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情況以及職位匹配度等進行全面考察;開展實幹實績評價的,還要重點對考生實幹實績報告內容進行逐一核實查證。突出政治標準,深入考察政治忠誠、政治定力、政治擔當、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況,重點考察政治理論學習情況、制度執行力、履職能力、工作實績和群眾公認程度,嚴把政治關、品行關、能力關、作風關、廉潔關,堅決杜絕政治素質、道德品行、廉潔操守不符合要求的人員進入省直機關。

各單位根據體檢、考察情況和職位要求,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和人崗相適、人事相宜原則,擇優等額確定頂崗試用人選,不唯分取人。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棄等原因形成的缺額,原則上應依次遞補。未形成差額考察的職位,考察後由各單位決定考察對像是否進入頂崗試用。《公務員調任規定》對選調人選考察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七)頂崗試用

頂崗試用時間1至3個月(具體時長由各單位確定),主要測試應試者的職位適應能力,確保人崗相適。因試用不合格或考生放棄等原因形成的缺額,由各單位決定是否遞補。

(八)討論決定

由各單位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結合考察、試用等情況集體討論決定擬任職人員。遴選和選調職位的面試人員達到規定比例的,該職位原則上不得空缺(面試成績不合格的情形除外)。

(九)公示和任職

各單位對擬任職人員分別在本單位網站和擬任職人員原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任用的,報省委組織部審批辦理轉任或調任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並查有實據的,取消遴選或選調資格;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任用,待查實並作出結論後再決定是否任用。公示期間或公示後,因考生放棄或其他原因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公開選調擬任職人員試用期按照《公務員調任規定》等有關規定執行。

(十)任職培訓

遴選和選調公務員在任職前應接受單位開展的任職培訓,主要內容為政治理論、政策法規特別是公務員法及配套法規,四川省情、公務員職業道德、行為規範、優良傳統、省直機關工作相關要求等,幫助遴選和選調公務員進一步提高政治素質和履職能力,強化工作作風,儘快適應省直機關工作。

四、其他事項
  本次公開遴選和公開選調嚴格按照中央和省委關於幹部人事工作的有關規定進行。如發現違反幹部人事紀律的現象,可向各單位的紀檢監察部門檢舉,也可直接向省委組織部舉報。
  五、本公告由省委組織部負責解釋。各職位的具體條件,由遴選和選調單位負責解釋。

網路報名技術諮詢電話:028-60662620、86740101、86626583。

原文連結:新聞詳情 - 人事考試專欄 - 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scp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