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推動城市高品質發展的意見》(下稱《意見》)對外公佈,提出到2035年基本建成現代化人民城市。
城市是現代化建設的重要載體、人民幸福生活的重要空間,“建設現代化人民城市”是今年中央城市工作會議的重點部署,《意見》提出23條具體措施,涵蓋優化現代化城市體系、培育壯大城市發展新動能、營造高品質城市生活空間等方面。
其中,《意見》第一條明確提出“支援京津冀、長三角、粵港澳大灣區城市群打造世界級城市群”,促進城市間定位錯位互補、設施互聯互通、治理聯動協作;第二條則提出推動超大特大城市按照國家批准明確的功能定位做強做精核心功能。
根據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數據,廣東有4座城市達到超大、特大城市標準,分別為廣州、深圳及佛山、東莞,4市均在粵港澳大灣區內。此外,《意見》還提出提高中小城市和縣城承載能力,分類推進以縣城為重要載體的城鎮化建設,大力發展縣域經濟,因地制宜發展小城鎮;目前,廣東正在奮力推動“百縣千鎮萬村高品質發展工程”三年初見成效,加快把縣鎮村發展短板變成高品質發展潛力板。
貫徹中央城市工作會議精神,是《意見》的總體要求。圍繞會議提出的各項工作,《意見》提出改造利用老舊廠房、低效樓宇、閒置傳統商業設施等存量房屋;優化城市基礎設施佈局、結構、功能,加強系統整合;穩步推進城中村和危舊房改造,支援老舊住房自主更新、原拆原建等一系列措施,將中央城市工作會議“以建設創新、宜居、美麗、韌性、文明、智慧的現代化人民城市為目標”落到實處。
值得注意的是,《意見》專設一條部署建立可持續的城市建設運營投融資體系,提出對涉及重大安全和基本民生保障的,中央財政加大專項轉移支付支援力度,中央預算內投資予以適當補助;創新財政金融政策工具,吸引和規範社會資金參與,穩慎推進公用事業價格改革。
此外,《意見》對推動城市發展綠色低碳轉型、增強城市安全韌性、促進城市文化繁榮發展作專章規定。在城市生態治理方面,《意見》提出將加強抗生素、微塑膠等新污染物治理;在城市安全方面,提出嚴格限制超高層建築,增強高空消防能力;在城市文化建設方面,《意見》專門提出不得大規模遷移砍伐樹木、濫建文化地標、隨意更改老地名。
《意見》要求住房城鄉建設部、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協調指導,並提出到2030年,現代化人民城市建設取得重要進展,適應城市高品質發展的政策制度不斷完善,新舊動能加快轉換,人居品質明顯提升,綠色轉型深入推進,安全基礎有力夯實,文化魅力充分彰顯,治理水準大幅提高;到2035年,現代化人民城市基本建成。(記者 邵一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