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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澳門機構進駐大灣區國際仲裁中心

發佈時間:2021-12-15 09:50:14  |  來源:深圳特區報  |  作者:張燕  |  責任編輯:

粵港澳法治合作再上新臺階。12月8日,粵港澳大灣區國際仲裁中心交流合作平臺首批澳門機構進駐儀式在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舉行。澳門世界貿易中心仲裁中心、澳門律師公會仲裁中心、澳門仲裁協會、黃顯輝律師事務所四家首批澳門機構簽約進駐。來自大灣區工商界、法律界、學術界的60多名代表到場觀禮。

“非常榮幸成為首批進駐粵港澳大灣區國際仲裁中心交流合作平臺的澳門機構。”作為澳門進駐機構代表,全國政協委員、澳門立法會議員、黃顯輝律師事務所創辦人黃顯輝表示,澳門擁有中葡雙語的人才優勢,有助於國家與葡語系國家以及“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地區的經貿往來,構建優質創新的爭議解決平臺,提升大灣區的國際影響力。

2020年,《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範區綜合改革試點實施方案(2020-2025年)》發佈,在首批授權事項清單中明確以深圳國際仲裁院為基礎建設粵港澳大灣區國際仲裁中心。2021年1月11日,深圳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會議審議通過《關於建設粵港澳大灣區國際仲裁中心的改革方案》,要求深圳國際仲裁院深化與港澳的合作,發揮國際商事仲裁跨境管轄、跨境執行的特殊作用和深圳經濟特區的核心引擎功能,促進粵港澳大灣區三地的規則銜接和機制對接。

根據上級要求和部署,深圳國際仲裁院積極推動粵港澳大灣區國際仲裁中心建設。4月24日,粵港澳大灣區國際仲裁中心交流合作平臺在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揭牌。9月6日,首批三家香港機構進駐該交流合作平臺。此次澳門機構進駐,標誌著粵港澳法治合作再上新臺階。

記者了解到,目前,粵港澳大灣區國際仲裁中心交流合作平臺已匯聚了八家港澳法律機構,未來進駐機構將在人才交流、培訓推廣、專業研討、法律科技等多個方面開展交流合作,推動三地制度、機制和規則的互認、共生、融合與銜接,努力為大灣區企業和境內外當事人提供國際一流的法治化營商環境。(記者/張燕 通訊員/曹健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