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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大規模遷移砍伐城市樹木事件,10名領導幹部被問責

發佈時間:2021-12-14 10:18:51  |  來源:中國網粵港澳大灣區頻道  |  作者:陳寧寧  |  責任編輯:

中國網12月13日訊  12月12日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佈“廣州市大規模遷移砍伐城市樹木事件問責情況通報”(以下簡稱“通報”),通報指出廣州市大規模遷移砍伐城市樹木,嚴重損毀了一批大樹老樹,破壞了城市自然生態環境和歷史文化風貌,傷害了人民群眾對城市的美好記憶和深厚感情,是典型的破壞性“建設”行為,造成了重大負面影響和不可挽回的損失,錯誤嚴重,教訓深刻。

同時,根據廣東省委部署,省紀委監委成立廣州市大規模遷移砍伐城市樹木事件問責調查組,對相關單位和人員存在的履職不力、失職失責問題進行深入調查。堅持依紀依法、實事求是,堅持失責必問、問責必嚴,堅持科學精準、寬嚴相濟,對10名領導幹部嚴肅問責:

羅冀京,廣州市委副書記,給予黨內警告處分。

林道平,廣州市人民政府原黨組成員、副市長,給予黨內嚴重警告、政務記大過處分,免職處理。

楊國權,廣州市人大常委會教科文衛工委主任(廣州市林業和園林局原黨組書記、局長),給予黨內嚴重警告、政務降級處分,免職處理。

劉先榮,廣州市林業和園林局黨組書記、局長,給予黨內嚴重警告、政務記大過處分,免職處理。

粟娟,廣州市林業和園林局總工程師,給予政務記過處分。  

黃成軍,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黨組成員、副局長,給予黨內警告、政務記過處分。

周鶴龍,廣州市交通運輸局副局長,給予誡勉處理。  

江桂洪,廣州市越秀區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副區長,給予黨內嚴重警告、政務記大過處分,免職處理。

高耿恩,廣州市越秀區建設和水務局黨組書記、局長,給予黨內嚴重警告、政務降級處分,免職處理。  

楊衛國,廣州市越秀區文化廣電旅遊體育局黨組書記、局長,給予黨內警告、政務記過處分。

“通報”要求全省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幹部要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城市工作的重要論述精神,把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落實到具體行動上,經常對標對表,全面搜尋偏差,強化責任擔當,務必力戒之,堅決防止城市更新中造成破壞性“建設”問題。要舉一反三、以此為鑒,堅定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牢固樹立正確政績觀,把為民造福作為最重要的政績,自覺站在群眾立場上想問題作決策辦事情,接地氣、察民情、聚民智、惠民生,把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作為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要堅持用科學態度、先進理念、專業知識規劃建設管理城市,尊重城市發展規律,尊重自然生態環境,尊重歷史文化,尊重群眾訴求,堅持科學決策、民主決策、依法決策,加強審批監管,完善專家論證、公眾參與、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等程式,下足“繡花”功夫,不斷提高城市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