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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疾控:因疫情滯留外省返粵四種情況措施各不同

發佈時間:2021-10-27 10:16:06  |  來源:廣州日報  |  作者:何雪華、翁淑賢  |  責任編輯:

原標題:廣東疾控發出重要提醒:因疫情滯留外省返粵四種情況措施各不同

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10月24日召開新聞發佈會。發佈會通報,10月17日以來,國內出現多點散發本土疫情,呈快速發展態勢,一週之內已波及11個省份。

針對近日國內其他省份發生疫情滯留人員返粵情況,廣東疾控10月25日晚發出重要提醒:根據四種情形,採取不同抵粵後管理措施。

可以出示外省隔離滿14天證明的人員:

滯留人員來(返)粵人員,如果在當地已隔離14天,持當地解除隔離證明和48小時內核酸陰性證明,抵粵後開展“四個一”健康管理和14天自我健康監測,無需隔離或居家管理。如果持當地解除隔離證明,無48小時內核酸陰性證明,應在廣東省交通站場落地就進行檢測核酸,回家後,14天自我健康監測,無需隔離或居家管理。

不能出示外省隔離滿14天證明的人員:

不能出示外省隔離滿14天證明人員,如果有外省48小時內陰性結果,自行做好個人防護回家,根據旅居史調查情況,配合當地疫情管理措施。不能出示外省隔離滿14天證明人員,如果無外省48小時內陰性結果:通過火車或飛機抵粵的,在交通站場立即採樣,根據旅居史,配合當地疫情管理措施;搭乘其他交通工具入粵的,應到就近採樣點檢測核酸,之後進行後續社區健康管理。

乘坐從涉疫地區專機或專列返粵的人員:

乘坐從涉疫地區專機或專列返粵者,在抵達廣東當地交通站場時立即採樣:如果有外省48小時內陰性結果,自行做好個人防護回家,根據旅居史調查情況,配合當地疫情管理措施;如果無外省48小時內陰性結果,應在落地採樣結果陰性後,方可離開落地交通站場,並進行後續社區健康管理。

與外省病例有時空交集暴露風險的人員:

如果是與外省病例有時空交集暴露風險的人員,屬於“有同時空交集”暴露史重點人群,在完成交通站場採樣後,按照“7+7”(7天居家隔離+7天居家健康監測)開展健康管理,其中第1、3、7和14天核酸檢測。(記者/何雪華、翁淑賢 通訊員/粵疾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