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粵港澳大灣區“跨境理財通”三地實施細則發佈 粵港澳大灣區居民最快10月“嘗鮮”
圖表來源:人民銀行廣州分行
醞釀了一年多的粵港澳大灣區“跨境理財通”終於正式落地!廣東省、香港特別行政區和澳門特別行政區三地金融監管部門于9月10日分別發佈了相關實施細則。據了解,“跨境理財通”是南北向同時開放,試點一經推行,內地投資者和港澳投資者均可享受跨境投資理財産品和公募基金産品的便利。
記者從香港金融管理局官網獲悉,香港金融管理局副總裁劉應彬透露,粵港澳大灣區居民最快在一個多月後,待銀行完成準備工作及報備,即可正式通過“跨境理財通”進行跨境投資。屆時買哪些産品?怎麼買?投資要注意哪些事項?記者梳理三地相關實施細則,提供實用投資攻略。
“跨境理財通”是什麼?
簡單來説,“跨境理財通”業務,是指港澳投資者和大灣區內地投資者可通過當地銀行跨境購買對方銀行銷售的合資格投資産品。根據資金走向,“跨境理財通”業務分為“北向通”和“南向通”。
誰能買?僅覆蓋粵港澳大灣區,針對個人投資者
記者了解到,“跨境理財通”僅覆蓋粵港澳大灣區,並針對的是個人投資者。
其中,參與“南向通”的是內地投資者。需滿足三個條件:(一)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二)具有粵港澳大灣區內地9市戶籍或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9市連續繳納社保或個人所得稅滿5年;(三)具有2年以上投資經歷,且滿足最近3個月家庭金融凈資産月末餘額不低於100萬元人民幣,或者最近3個月家庭金融資産月末餘額不低於200萬元人民幣。
參與“北向通”的是港澳投資者,對於金融資産方面未做強制規定。其中,香港金融管理局要求為持有香港身份證的香港居民(包括永久性和非永久性居民),及經香港銀行評估為不屬於弱勢社群客戶。
澳門金融管理局要求為持有澳門居民身份證,並經澳門銀行認定為具備投資能力的澳門居民(包括永久性和非永久性居民)。
買什麼?低至中等風險的投資産品
在投資産品方面,“北向通”投資産品主要傾向中低風險資管産品。
具體來看範圍包括:內地理財公司(包括銀行理財子公司和外方控股的合資理財公司)按照理財業務相關管理辦法發行,並經發行人和內地代銷銀行評定為“一級”至“三級”風險的固定收益類、權益類公募理財産品(現金管理類理財産品除外)。
值得注意的是,結構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屬於存款類産品,和私募理財産品,均未納入“北向通”投資産品範疇。
“南向通”的合資格理財産品,香港金融管理局規定為包括存款(但不包括結構性存款)、低至中風險及非複雜的債券及在香港註冊成立並經香港證監會認可的基金。
怎麼買?需開立投資戶和匯款戶
“無論是‘北向通’,還是‘南向通’,投資者在購買投資産品時均需在投資産品購買地開立投資戶、在資金匯出地開立匯款戶。”人民銀行廣州分行副行長蘇赟表示,對投資戶與匯款戶之間建立資金閉環匯劃關係,加之對跨境資金實行總額度和單個投資者額度管理,能夠有效地防範跨境金融風險。香港金融管理局指出,雖然每間銀行可與對方多過一間銀行合作,但每名合資格投資者只可以在其所在地持有一個“跨境理財通”匯款戶口,及在另一市場持有一個“跨境理財通”投資戶口。
值得關注的是,“南向通”方面,內地居民可以通過見證方式開戶。“北向通”下,香港投資者則可按照現行制度開立人民幣賬戶,或指定已有人民幣賬戶作為投資戶口。劉應彬透露,正與內地監管當局探討在現行安排的基礎上,以試點形式,循序漸進地設立“北向通”下的見證開戶安排。此外,不論是“南向通”或是“北向通”,當投資者在完成開戶程式,及後的戶口操作和選購合資格理財産品皆可以遙距方式進行,例如電話或網上銀行。
糾紛爭議如何處理?按“屬地管理原則”處理
香港金融管理局提到,為確保投資者權益受相關法律法規保障,所有投訴或違規行為會按“屬地管理原則”處理。
以“北向通”為例,涉及理財産品及相關投資的投訴會由內地的銀行根據現行機制負責跟進,並受內地監管機構監管;涉及跨境匯款的投訴則會由香港銀行及監管機構處理,反之亦然。
內地實施細則中提到,港澳投資者與內地代銷銀行發生糾紛爭議時,可以通過與內地代銷銀行協商和解,根據業務環節發生地原則、向內地代銷銀行所在地有關金融管理部門反映等四種途徑解決。
籌備如何?有銀行初期提供超過100個理財産品
交通銀行相關負責人向記者表示,在2020年6月29日“跨境理財通”試點公告發佈後,交通銀行第一時間成立籌備工作組,全面梳理並完成系統搭建、制度建設、服務流程、消保風控等各項籌備工作。
中國銀行廣東省分行行長李瑞強表示,廣東中行聯合中銀香港和澳門分行共同推進“跨境理財通”業務試點各項準備工作,目前在系統搭建、産品銷售、人員培訓、跨境服務對接和投資者保護等方面已全面準備就緒。
匯豐亞太區聯席行政總裁廖宜建透露,計劃在“跨境理財通”啟動初期提供超過100個中、低風險的精選理財産品,涵蓋細則中規定的所有産品種類。
渣打銀行(中國)總裁張曉蕾表示,一方面,“跨境理財通”的跨境合作模式,將加強粵港澳大灣區內部的交流與合作,促進銀行在産品開發、業務拓展和客戶服務方面形成有益的互補;另一方面,其對産品設計、客戶服務等提出了更高要求,參與的銀行必須提升相應的跨境服務競爭力。(記者/王楚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