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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將建數字經濟工作定期監督機制

發佈時間:2021-08-26 09:22:56  |  來源:南方日報  |  作者:姚瑤、駱驍驊  |  責任編輯:

原標題:聚焦數字産業化和産業數字化,廣東率先出臺數字經濟地方性法規 粵將建數字經濟工作定期監督機制

7月表決通過的《廣東省數字經濟促進條例》(下稱“條例”)下月起施行,這是廣東加強新興領域立法的一項重要成果。8月24日,廣東省人大常委會舉行新聞發佈會,介紹條例立法背景、內容特色和貫徹落實計劃。

發佈會上,廣東省政府有關負責人透露,為推動條例的落地,廣東省將依法建立數字經濟工作定期監督檢查機制,縣級以上政府要對本級數字經濟發展情況進行評估,並向社會公佈。

出臺背景▶▷

數字經濟增加值規模冠全國

條例是國家“十四五”規劃綱要和國家統計局明確數字經濟統計分類之後,國內出臺的首個數字經濟地方性法規。廣東為何率先開展數字經濟立法?

對於條例的制定背景,廣東省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王月琴説,一方面,中共中央《法治中國建設規劃(2020—2025年)》明確提出,要加強資訊技術領域立法,及時跟進研究數字經濟等相關法律制度,抓緊補齊短板。另一方面,近年來,廣東高度重視數字經濟發展,出臺了一系列促進數字經濟發展的重大規劃和政策措施,推動經濟社會數字化轉型發展,取得積極成效。廣東省有必要發揮立法的保障和促進作用,將實踐中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上升為法規制度,作全面系統化規定,推動廣東省數字經濟規模和發展水準繼續保持全國領先,塑造高品質發展新優勢。

在生産實踐中,廣東一直是數字經濟大省。廣東省政府副秘書長許典輝透露,2020年廣東數字經濟增加值規模約5.2萬億元,佔GDP比重46.8%,規模居全國第一。

産業界和社會各界對於立法保障和促進數字經濟發展的呼聲也日益高漲。王月琴表示,數字經濟時代給傳統的管理理念、手段等帶來挑戰,“迫切需要通過立法來保障數字經濟在法治軌道上運作”。

目前國家尚未開展數字經濟立法,王月琴認為,廣東作為數字經濟大省,在數字經濟立法上先行先試,大膽探索實踐,將為全國提供先進經驗和可借鑒模式。

特色亮點▶▷

探索數據價值交易模式

數字經濟是一種活躍發展中的經濟形態,目前沒有直接上位法。廣東省如何根據省情實際開展創新立法?

在回答記者關於立法重點關注問題時,廣東省人大常委會機關二級巡視員鐘永明介紹説,此前在審議條例草案時,各省對數字經濟統計口徑也並不統一,條例所用概念、行業稱謂等尚無權威定義,常委會組成人員對此存在爭議。國家統計局發佈的《數字經濟及其核心産業統計分類(2021)》為數字經濟核算提供了統一可比的統計標準、口徑和範圍,條例及時與之銜接。

王月琴認為,條例為符合廣東實際,聚焦數字産業化和産業數字化“兩大核心”,尤其將産業數字化進一步細分為工業、農業和服務業數字化三章,以此針對性地提出措施,推動傳統製造業轉型升級、數字鄉村新業態以及數字金融、智慧教育等方面的發展。

此外,條例為數字經濟發展預留創新空間,王月琴舉例説,條例對數據産品、數據成果的財産權益予以法律保護,提出可以在法律規定條件下探索數據價值交易模式等規定。

鐘永明透露,條例強化與民法典、網路安全法、數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相銜接,完善了個人資訊安全、數據安全保護規定,以及新業態人才評價機制和從業人員勞動權益、特定人群權益保障的相關規定。

工作計劃▶▷

加強重要數據和個人資訊保護

條例出臺實施後,各地各有關部門將如何貫徹實施?這對廣東數字經濟發展産生怎樣的影響?

王月琴介紹,條例強化部門工作職責和執行性剛性約束,明確了省、市、縣三級政府及有關部門職責,同時規定縣級以上政府及有關部門應當按照職責分工,制定執行本條例的工作計劃,並對下一級政府數字經濟發展情況開展監督檢查。

許典輝表示,廣東將通過貫徹落實條例各項內容,進一步增強數字經濟發展動能。預計到2025年,數字産業集群營業收入超過10.7萬億元,形成一批具有核心競爭力的園區和企業。推動超過5萬家規上工業企業實施數字化轉型,帶動100萬家企業上雲用雲。

在公共數據資源的開發利用保護方面,廣東省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副局長高尚省介紹,廣東省計劃加快出臺《廣東省公共數據管理辦法》,組織編制《廣東省公共數據開放暫行辦法》,建立公共數據與社會數據融合利用的法律保障體系。

廣東省委網信辦副主任翟雪梅介紹,下一步,廣東全省網信系統將建立網路安全風險評估、監測預警和應急處置機制,同時規範網路數據管理,提升網路數據品質,督促指導相關部門、企業落實網路數據資源保護措施,加強重要數據和個人資訊保護記者/姚瑤、駱驍驊 見習記者/孟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