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一流灣區】廣州南沙再出細則獎勵跨境電商、國際集拼分撥業務
日前,《廣州市南沙區促進跨境電商、國際集拼分撥業務發展的若干措施實施細則》(簡稱《實施細則》)正式印發,為南沙區進一步推動綜合保稅區和外貿新業態發展增添了新動能。
2021年5月,南沙區已出臺措施獎勵在南沙開展跨境電商、國際集拼分撥等業務的企業。此次印發的《實施細則》明確了獎勵措施的具體內容和操作辦法。
2021年上半年,南沙跨境電商進出口額達115億元,同比增長17.7%。其中,跨境電商出口業務強力拉動增長,至6月底,已完成出口值超19億元,同比增長超15倍。
這背後,南沙區為企業創造了良好營商環境。例如,南沙區通過招商推介活動吸引跨境電商企業出口業務落地,積極為企業協調解決退貨、出口退稅、所得稅核定徵收、申報查驗等痛點問題。
此外,南沙還不斷創新跨境電商業務模式。2021年1月,全國首個跨境公共分撥中心在南沙綜合保稅區正式啟用,實現了保稅倉跨境電商進口包裹當天處理、24小時送達。這為南沙的跨境電商業務提高了效率,節約了成本。
而2021年4月,南沙綜合保稅區還啟用粵港澳大灣區機場共用國際貨運中心,創新跨境電商多式聯運業務監管模式,滿足跨境電商高時效物流的需求。
根據《實施細則》,在支援跨境電商業務發展方面,南沙區將對年度實現跨境電商網購保稅業務(BBC)增長的企業給予獎勵,其增長部分按每票0.4元給予獎勵。
而對於年度實現跨境電商直購(BC)進出口增長的企業,獎勵會根據年均單票貨值分檔計算。年均單票貨值達100元以上的,根據年均單票貨值不同,其增長部分按每票0.2元或0.4元給予獎勵。
其中,企業進出口業務量上年度低於50萬票的,以50萬票作為基數。當年度進出口業務量低於50萬票的不予獎勵。年度實現進出口業務量指經中國國際貿易單一窗口或“網際網路+海關”平臺的年度統計總票數。
而對在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內開展的出口集拼分撥業務,南沙區將按集裝箱的貨值進行分檔扶持。
扶持標準共分為五檔,每箱進出口貨值小于5萬美元的可獲100元人民幣扶持金額,大於等於5萬美元小于8萬美元的可獲600元扶持,扶持金額根據每箱進出口貨值的增加而依次上調,每箱進出口貨值大於或等於15萬美元的為扶持標準的最高檔,扶持金額為1500元。
2021年上半年,南沙國際轉机集拼進出口額81.3億元,同比增長66.32%。而2021年6月,倉容25.2萬噸的廣州南沙國際物流中心北區倉庫開倉試投産,這將進一步加快拓展南沙出口集拼業務,也將形成巨大的“磁場效應”,覆蓋粵港澳大灣區和珠三角主要城市。
同時,2021年上半年,南沙港區集裝箱吞吐量達到860萬標箱,同比增長7.4%。截至2021年6月底,南沙港區已開通160條集裝箱班輪航線,其中外貿128條,內貿32條,南沙港區國際航運樞紐功能進一步增強。(記者/柳寧馨、李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