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快推進數據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近日深圳發佈了《深圳市推行首席數據官制度試點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將在深圳市本級政府,福田等4個區政府,深圳市公安局等8個市直單位試點設立首席數據官,提高數據治理和數據運營能力,助力深圳智慧城市和數字政府建設。
作為電子資訊和數據産業基地,深圳數據産業發展具備良好基礎,擁有騰訊、華為、平安等實力較強的本土數據企業,基本形成較完善的大數據産業鏈。但由於相關法律制度的缺失,考慮到數據安全問題,往往不能相互共用共用,導致數據應用效能低下。
為了破解數據共用及利用的瓶頸,本次深圳開展首席數據官制度試點工作,旨在進一步完善公共數據共用協調機制,加強公共數據開發利用,推動公共數據與社會數據深度融合,加快培育數據要素市場。
什麼是首席數據官?依據《方案》,試點將在深圳市政府、區政府、部門分別設立本級政府和本部門首席數據官,原則上首席數據官由本級政府或本部門分管數字政府建設工作的行政副職及以上領導兼任。同時,鼓勵納入試點的各區和部門結合實際,通過聘任制公務員和購買專業服務等方式引進專業人才,創新數據管理機制,充分發揮專業人才作用,協助首席數據官開展工作。
首席數據官需要做什麼?《方案》清晰明確了首席數據官六大職責範圍,其中包含推進智慧城市和數字政府建設、完善數據標準化管理、推進數據融合創新應用、實施常態化指導監督、加強人才隊伍建設以及開展特色數據應用探索。
為避免“紙上談兵”,《方案》建立了首席數據官評價機制,科學設立首席數據官評價指標,組織試點區和部門對首席數據官進行履職情況評價。同時加強工作總結,試點單位和部門要積極梳理,形成工作總體情況進行彙報。
對於試點區和部門的首席數據官,《方案》制定了具體任務,需結合各自數據資源和業務應用基礎與特點,開展特色數據應用探索,先行先試。如福田區重點依託深圳人工智慧應用創新服務中心開展公共數據資源開發利用;南山區重點推廣“一官兩員”制度經驗,提升數據安全監測預警處置能力等;寶安區重點開展智慧社會治理應用,探索城市治理的新路;坪山區重點開展推廣首席資訊官和首席隱私官經驗,強化資訊化建設的統籌推進、政務數據的分級分類與隱私保護等。
“深圳作為廣東省的試點城市,可以發揮在數字政府建設方面的良好基礎,走出一條數字政府建設的新路。”深圳體制改革研究會副會長、原深圳大學管理學院副院長馬敬仁表示,期待通過試點首席數據官制度,打破政府各部門之間的“資訊孤島”界限,實現跨層級、跨部門、跨地域的數據化協同管理體系。(記者/李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