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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粵港澳大灣區律師執業考試開考

發佈時間:2021-08-02 08:50:33  |  來源:南方日報  |  作者:陳伊純、尚黎陽  |  責任編輯:

原標題:首次粵港澳大灣區律師執業考試開考 港澳律師取得執業證書可在我省九市執業

7月31日,我國首次粵港澳大灣區律師執業考試正式開考。據司法部消息,本次考試採用閉卷、筆試方式,考場設在廣東省深圳市、珠海市和香港特別行政區。考試結束後,將實行統一評卷,考試成績和合格分數線預計于2021年9月30日前公佈,應試人員可在司法部網站自行列印考試成績通知單。

此前,據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香港法律執業者和澳門執業律師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九市取得內地執業資質和從事律師職業試點辦法》規定,我國在廣東省廣州市、深圳市、珠海市、佛山市、惠州市、東莞市、中山市、江門市、肇慶市九市開展試點工作,試點期為3年。

考試合格的人員,經廣東省律師協會集中培訓並考核合格後,即可以向廣東省司法廳申請粵港澳大灣區律師執業,由廣東省司法廳頒發律師執業證書(粵港澳大灣區),辦理適用內地法律的部分民商事法律事務。

在業務範圍方面,港澳律師們可辦理的訴訟案件為位於上述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九市的高級、中級、基層人民法院和有關專門法院受理的民商事案件。(記者/陳伊純、尚黎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