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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政務服務移動應用將全量接入“穗好辦”APP

發佈時間:2021-07-22 08:32:15  |  來源:大洋網  |  作者:何濤  |  責任編輯:

記者從廣州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獲悉,近期,該局聯合廣州市財政局印發《2022年廣州市政務資訊化項目申報指南的通知》,面向市直各部門啟動2022年政務資訊化項目申報工作。為持續從源頭上明確建設方向,規避政務資訊系統重復建設,提高廣州“數字政府”建設效能,今年廣州市在政務資訊化項目申報方面進行了調整和優化。

明確優先支援方向

據介紹,2022年廣州明確了政務資訊化項目建設優先支援方向,包括優先支援新一代資訊技術應用、“穗智管”建設、資源共用、納入可復用及可共用資訊系統目錄的項目等。

在優先支援新一代資訊技術應用方向方面,廣州將重點支援利用5G、人工智慧、虛擬現實、區塊鏈、物聯網、雲計算和大數據等新一代資訊技術建設更具國際競爭力營商環境、疏解各類民生服務堵點、落實基層減負、推動業務流程優化再造的項目。

廣州也將優先支援資源共用方向,即對部門內部資訊資源管理及應用進行整合,支援主動共用數據資源的項目。強勢推進資源整合,重點扶持“四通”項目,包括網路通、系統通、業務通、數據通,著力破除“數據孤島”,強調“共用為原則,不共用為例外”的要求,讓數據能在廣州全市各政府部門按需流通,讓“數據多跑路、讓群眾少跑路”。

申報前各部門需先自報“家底”

據了解,為加強跟蹤監測部門政務資訊化規劃實施進程,從源頭上規避重復建設,《通知》設置了項目立項前置審核條件,包括項目申報單位需填報已立項項目實施情況、統計政務資訊系統、填報資訊資源目錄等。

如:關於已立項項目實施情況的填報,申報單位在項目管理系統新增項目申報時,系統將列出申報單位已立項未驗收的項目清單,項目單位首先需填報項目狀態(實際已驗收、未採購、實施中),對於實施中(指已發生採購)的項目,需進一步上傳合同及填報相關資訊。借此契機,廣州市將引導各申報單位充分應用項目管理系統功能,建立及完善項目管理臺賬。

原則上不再批准新建單獨的政務服務APP和小程式

《通知》明確,關於移動政務服務(含移動政務APP、公眾號、小程式等),要按照廣州市統一的政務服務移動應用管理系統規範:一是面向市民提供的服務,全量接入廣州市移動政務總門戶“穗好辦”APP,通過“穗好辦”APP或“穗康”小程式對市民提供服務;二是面向部門內部的移動辦公業務,應基於“粵政易”移動辦公平臺進行開發,現有各類掌上辦公平臺,須逐步整合至“粵政易”移動辦公平臺。

廣州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此舉在於強化廣州政務服務體系設計,加大廣州全市範圍內資源整合力度,廣州全市“一盤棋”打造“穗好辦”、“穗智管”和“粵政易”等政務服務品牌,為“最多跑一次”審批提速,為“一網通辦”增效,為“一網統管”賦能,為建設更具國際競爭力營商環境聚力。記者/何濤 通訊員/穗政數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