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6月14日發佈通告,為進一步精準科學實施疫情防控,廣州市根據防控工作進展,按照分類分批原則,對封閉、封控管理區域實行有序解封。
根據通告,同時符合相關條件的社區(村),經評估並按程式報批後,由原決定機關決定解除封閉、封控管理措施。解封後繼續落實其他疫情防控措施。
相關解封條件包括:管控區域內,自各項防控措施落實到位後,連續14天且經過三輪以上全員核酸篩查無新發感染者,解封前24小時內完成全員核酸檢測且結果均為陰性;所有密切接觸者已得到有效管控;管控區域內涉及重點場所的“黃碼”人員按規定進行核酸檢測且結果均為陰性;環境核酸檢測結果均為陰性。(記者/馬曉澄、徐弘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