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粵臺農林34條”正式實施 支援臺企參與廣東農林業發展
5月28日,由廣東省政府臺辦、廣東省農業農村廳、廣東省林業局、廣東省發展改革委等18個部門制定的《關於支援台灣同胞台資企業在粵農業林業領域發展的若干措施》(下稱“粵臺農林34條”)正式發佈實施。
“粵臺農林34條”主要涵蓋農地林地使用(第1至第4條)、融資便利和政策支援(第5至第13條)、投資經營(第14至第26條)、人才和技術標準(第27至第32條)、開拓內銷市場(第33和第34條)等五個方面,共34條具體措施。
“粵臺農林34條”圍繞“十四五”規劃關於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和推進農業高品質發展的主題,在研發創新、成果轉化與技術服務、申報農業和林業龍頭企業、自創品牌等方面提出一系列具體措施。此外,“粵臺農林34條”扶持多、程式簡,充分結合了廣東經濟社會發展實際,突出廣東全面深化改革、全力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的特色,全文共有16處明確提出臺胞臺企在申報有關資格資質及享受有關優惠政策方面,適用於廣東居民企業同等條件。(記者/劉良龍 通訊員/粵臺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