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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期間購買37種藥物需實名登記

發佈時間:2021-05-31 10:54:42  |  來源:人民網  |  作者:張靚雯  |  責任編輯:

5月29日,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發佈公告稱,在原制定的《需實名登記報告的退熱類藥品目錄》基礎上,制定新的《疫情期間需實名登記報告藥品目錄》,風寒感冒顆粒等20個中成藥和阿咖酚散等17個化學藥位列其中,共計37種藥物。

其中,20個中成藥裏涵蓋復方感冒靈、感冒清熱顆粒、小柴胡顆粒、抗病毒口服液和清開靈、板藍根等常見家庭清熱感冒藥,化學藥方麵包括阿咖酚散、磷酸奧司他韋、布洛芬、利巴韋林等。以上所有藥品同時也包含了兒童劑型。

廣東省藥監局要求,即日起,全省藥品零售企業在銷售《疫情期間需實名登記報告藥品目錄》藥品時,須在廣東省智慧食藥監系統“資訊登記管理系統”及時實名登記上報。這也意味著,即日起市民在購買上述37種藥物時需要實名購買。(記者/張靚雯)

疫情期間需實名登記藥品目錄

一、中成藥

二、化學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