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活力,持續優化營商環境,廣東省市場監管局日前發佈《廣東省全面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三年行動計劃(徵求意見稿)》。
徵求意見稿明確提出,推動粵港澳大灣區市場準入一體化;發揮深圳先行示範區、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示範引領作用,實施放寬市場準入特別措施,推進粵港澳三地企業登記資訊共用、資質互認;實現商事登記“跨境通辦”,解決港澳投資人實名認證、電子簽名和電子證照應用堵點難點。
徵求意見稿還提出了兩個“探索”。一是積極探索住所申報承諾制。進一步放寬住所(經營場所)限制,便利各類市場主體註冊經營,推動地方政府細化住所登記措施。在具備條件的地方探索住所申報承諾制;二是探索建立市場主體強制退出制度。完善登出登記制度,對因經營異常、違法失信而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的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等市場主體,探索實施強制退出。探索企業歇業、撤銷登記等制度。推進企業登出便利化,實施對未開業以及無債權債務非上市企業、個體工商戶實行簡易登出程式。探索建立簡易破産案件快速審理機制。
徵求意見稿還提出實施登出清稅“承諾制”。企業辦理登出登記時,應當清算並提交清算報告、清稅證明等文件。企業申請稅務登出後,稅務機關未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核查或者未將結果告知企業,企業全體投資人書面承諾對企業債務及稅收清繳承擔清償責任的,免於提交清稅證明。
企業名稱自主申報智慧化水準將進一步提升。徵求意見稿要求,建立企業名稱統一技術規範、代理行為規範、名稱文書規範,優化企業名稱自主申報系統,提升近似名稱分析和識別能力。實現名稱庫與商標、知名企業等數據庫的互聯共用,豐富告知提示內容,強化知名企業和商標權保護。探索建立企業名稱爭議網上調解機制。(駐穗記者/姚嘉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