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香港《2021年完善選舉制度(綜合修訂)條例草案》預計14日在立法會首讀
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4月8日表示,有關完善香港特區選舉制度的修訂條例草案,若得到行政會議同意,將於4月14日提交立法會加開會議進行首讀。
林鄭月娥4月8日出席立法會行政長官答問會時説,有關條例草案名為《2021年完善選舉制度(綜合修訂)條例草案》,草案涵蓋修訂《行政長官選舉條例》《立法會條例》《選舉管理委員會條例》《區議會條例》《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5條主體法例及相關附屬法例,也包括更改立法會換屆選舉日期等。由於審議時間緊迫,香港特區政府會儘量配合法案委員會的審議工作。
林鄭月娥指出,由香港特區政府以本地立法處理的事項包括界定選舉委員會界別分組及立法會功能團體的法定機構、諮詢組織、相關團體及合資格團體選民,也包括分區直選劃分、候選人提名辦法、投票辦法、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組成等。香港特區政府同時會採取措施依法規管操縱、破壞選舉的行為。等條例草案通過後,籌備未來一年3場選舉的工作會馬上展開。
林鄭月娥表示,截至4月7日晚,香港特區政府已就新選舉制度進行了5場政府內部解説會,與社會各界進行了68場座談會,接受了8家傳媒機構訪問,並派發了超過10萬本小冊子。這有助於立法會審議條例草案。
林鄭月娥指出,完善選舉制度體現中央對“一國兩制”方針的堅持,能夠及時制止嚴重破壞香港的行為,發揮“定海神針”功能,可以撥亂反正,正本清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