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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自貿試驗區再獲68項省級管理許可權

發佈時間:2021-03-22 11:40:27  |  來源:南方日報  |  作者:昌道勵  |  責任編輯:

原標題:廣東自貿試驗區再獲68項省級管理許可權 由各自貿片區管委會實施

3月19日,廣東省政府網站公佈了《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將第三批省級管理許可權調整由中國(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各片區管委會實施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68項省級管理許可權將調整由自貿試驗區各片區管委會實施。

廣東自貿試驗區設立以來,此前已先後承接兩批省級管理許可權,取得良好效果。隨著深化改革的持續推進,各片區對省級管理許可權事項下放提出了更強烈的需求。2017年到2018年,廣東省政府分兩批將202項省級管理許可權事項調整由地級以上市實施(粵府令第241、248號),賦予各地級以上市更多自主權。在此背景下,自貿試驗區各片區根據實際需求和有效承接的原則,對已下放至地級以上市的部分省級管理許可權提出了下放或委託實施的訴求。

記者梳理髮現,第三批調整由自貿試驗區各片區管委會實施的省級管理事項涉及廣東·省發展改革委、工業和資訊化廳、司法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自然資源廳、生態環境廳、住房城鄉建設廳、交通運輸廳、水利廳、農業農村廳、商務廳、文化和旅遊廳、衛生健康委、新聞出版局、市場監管局、中醫藥局、林業局等省直部門,內容涵蓋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檢查等類別。

其中,下放實施的省級管理事項25項。比如,組織實施對轄區享受稅收優惠政策軟體企業和積體電路設計企業的核查、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考核等事項,下放南沙自貿片區管委會實施;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對專利代理機構與專利代理師進行執業監督等事項,下放至南沙、橫琴自貿片區管委會實施;二手車交易市場經營者備案、導遊證核準等事項,下放南沙、前海蛇口自貿片區管委會實施;古樹名木遷移審核審批等事項,下放南沙、前海蛇口、橫琴自貿片區管委會實施。

此外,43項省級管理事項則委託自貿試驗區各片區管委會實施。比如,律師執業、變更、登出許可,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居民申請在內地從事律師職業許可,台灣居民申請在大陸從事律師職業許可,香港、澳門律師事務所與內地律師事務所聯營核準等事項,委託南沙、前海蛇口、橫琴自貿片區管委會實施。

《決定》還明確,調整由自貿試驗區實施的省級管理許可權,廣州、深圳、珠海市不再實施。廣東省有關部門和自貿試驗區各片區管委會應當依法做好管理許可權調整的交接和實施工作,切實提高效率、優化服務、防控風險,確保相關省級管理許可權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廣東省有關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加強指導和監督,適時向廣東省人民政府提出完善實施工作的建議。(記者/昌道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