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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破數據壁壘推動進出口業務“一網通辦”

發佈時間:2021-01-14 09:27:00  |  來源:南方網  |  作者:張瑋  |  責任編輯:

“深圳口岸出入境旅客量和車輛數分別約佔全國的50%和60%,但對標國際發達國家和地區(口岸建設)仍存在一定差距。”深圳市人大常委會日前發佈《提高口岸通關便利改善營商環境》專題調研報告(下稱“報告”)指出,口岸業務辦理仍存在“數據壁壘”和“資訊孤島”,建議以深圳國際貿易“單一窗口”為中樞,推動進出口通關與物流運輸環節資訊共用、業務協同,並力爭實現進出口業務“一網通辦”“一站辦結”。

現狀▶▷深圳口岸出入境車輛數全國佔比約60%

目前深圳已擁有經國務院批准對外開放的一類口岸15個。其中,公路口岸7個,分別是羅湖、文錦渡、皇崗、沙頭角、深圳灣、福田、蓮塘口岸;鐵路口岸1個,廣深港高鐵西九龍站口岸;水運口岸6個,分別是鹽田港、大亞灣、蛇口、赤灣、媽灣、大鏟灣口岸;航空口岸1個,為深圳寶安國際機場。

報告稱,深圳口岸出入境旅客連年超億人次,約佔全國出入境旅客的50%,日均64萬多人次;出入境車輛超千萬輛次,約佔全國出入境車輛的60%,日均4萬多輛次;海港口岸集裝箱吞吐量居世界第4位、全國第2位。

近年來,深圳海關、口岸部門對標世界銀行評估標準,大力優化口岸營商環境,推進提效降費、促進貿易便利化,深圳口岸進出口整體通關時間較2017年分別壓縮了53.97%、84.75%,還創新實施了“出境空運服務中心”“東西部港區一體化”“城際組合港”等一大批改革措施,助力大灣區要素流通打通大動脈、暢通微迴圈。截至2020年7月,深圳外貿在全國五大外貿城市中率先實現正增長,在逆勢中取得好成績。

但與香港和其他世界發達地區相比,深圳口岸建設還存在一定差距。比如,管理服務理念比較陳舊、服務標準偏低,在改進服務方式、提供高品質服務方面進展較慢,口岸管理長期停留在維持運作的水準,未能形成統一的制度和標準。同時,口岸商業服務水準不高,口岸現場租賃商戶小且多,沒有形成規模效應和口岸經濟生態,不能體現政府資産經營水準。

問題▶▷收費項目多、標準不透明影響企業體驗感

影響深圳口岸營商環境較為突出的問題是什麼?報告重點提到,一是跨部門協調難。由於口岸經營主體相對多元,跨境貿易全鏈條涉及貿易方、船方、報關代理、理貨公司、銀行、物流公司等多個市場主體,以及口岸、商務、交通運輸、市場監管、海關、海事等多個主管部門,各部門執行政策、監管的方式不統一,需要耗費大量的時間溝通協調。

二是資訊系統繁多,共用程度較低。目前,除了深圳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平臺外,跨境貿易相關數據資訊還涉及海運艙單錄入平臺、港口集裝箱管理系統、船公司集裝箱管理系統等多種平臺,尚未建立集中歸口的“一站式”跨境貿易大數據中心,口岸業務辦理仍存在“數據壁壘”和“資訊孤島”問題。同時,口岸經營服務企業自主搭建的數據平臺也較多,分別獨立管理運維,市場業務協同、資訊共用水準不高,不利於整合行業發展資源。

三是收費標準高、透明度較低,影響企業體驗感。近期上海航運交易所公佈了THC(船公司碼頭操作費)收費情況,深圳港出口THC平均費用約815元,在我國主要港口中費用最高。“進出口企業普遍反映船公司碼頭操作費THC、船代提貨單換單費、設備交接費等收費項目多,價格體系複雜、收取標準不透明,抬升企業進出口成本,影響企業對口岸營商環境總體評價。”深圳市人大常委會外事僑務工作委員會稱。

對策▶▷構建跨部門、全鏈條、開放式跨境貿服生態系統

針對調研的問題,報告建議,首先要加強各部門資源整合和統籌,構建跨部門、全鏈條、開放式跨境貿易服務生態系統,建立進出口企業對接國際規則應急服務機制和重點企業“一企一策”聯繫機制,暢通政企溝通渠道,幫扶企業應對國外技術壁壘,提升進出口業務國際化服務水準。

以深圳國際貿易“單一窗口”為中樞,整合各跨境業務資訊系統,對接主要物流資訊綜合服務平臺,將用戶群體和資訊資源延伸到國際貿易物流與運輸領域,進一步推動進出口通關與物流運輸環節的資訊共用、業務協同。同時,利用“單一窗口”特色功能模組,為企業提供業務辦理、實時查詢、全程追蹤等服務,推動實現進出口業務“一網通辦”“一站辦結”。

其次,融合科技手段,建設“智慧口岸”。以蓮塘口岸建設、皇崗口岸重建為契機,加快5G、人工智慧等新技術應用,布設“智慧卡口”“智慧查驗”等智慧設備,提升口岸通關效率,推動實現企業24小時報關、口岸24小時通關,並支援全自動化“無人港”建設。

再者,推廣“網際網路+網上稽核查”業務模式,對符合條件的商品實行目的地集中檢驗、“隨到隨檢”等便利措施,壓縮企業通關時間;探索推廣“鹽惠組合港”模式,推動海關跨關區監管互認等創新試點,打造以深圳為核心的粵港澳大灣區港口群監管體系。

此外,推動整合降低報關報檢服務費用,發揮行業協會作用,制定行業服務標準,引導貨代、船代、物流、倉儲、港口等服務企業規範收費,杜絕濫用市場支配地位亂收費等行為。(南方日報記者/張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