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並將其列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由香港特別行政區在當地公佈實施。香港在國家安全方面的長期“不設防”狀態得到改變,一道保障香港長期繁榮穩定的“防波堤”正在築起。
去年6月香港“修例風波”發生以來,“港獨”分子、激進分離勢力和反對派的活動已經嚴重踐踏香港法治,破壞社會穩定,重創香港經濟,損害香港的營商環境和國際形象,影響外來投資者對香港的信心。國際權威機構連番下調香港的信貸評級,香港痛失連續保持了25年的全球最自由經濟體地位,全球金融中心排名也跌至第六位。香港今年一季度經濟大幅收縮8.9%,是有記錄以來最大單季跌幅,3月至5月期間的失業率已飆升至5.9%,為15年來的最高值。這正是香港當前面臨的嚴峻現實。
維護國家安全是香港繁榮穩定的基礎和前提。一年多來香港局勢的演變充分表明,國家安全得不到維護,繁榮穩定就無從談起。我們必須正視這樣一個事實:維護國家安全法律漏洞的存在,已經使香港社會付出了慘痛代價。“港獨”“黑暴”“攬炒”之所以愈演愈烈,分裂、顛覆、滲透、破壞之所以肆無忌憚,根本原因就在於此。及時填補國家安全漏洞,採取有效措施止暴制亂,恢復香港良好法治環境和營商環境,符合香港社會各階層、各界別以及外來投資者的共同利益,也是保持香港作為國際金融、貿易、航運中心地位的重要條件。
國家安全根基牢固,社會大局穩定,才能為解決經濟民生等深層次矛盾和問題創造良好環境、贏得更大空間。在香港維護國家安全面臨嚴峻形勢且無法自行完成有關立法的情況下,中央採取果斷措施,從國家層面建立健全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這既是有效防控國家安全風險的當務之急,也是確保香港長期繁榮穩定和長治久安的治本之策。可以説,補上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漏洞和制度短板,消除香港長期繁榮穩定的主要隱患,香港才能迎來變亂為治、重返正軌的轉機。
可以預見,隨著《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頒布實施,國家安全的底線將更清晰,是非標准將更明確,人為製造的對立與內耗將會減少,全社會可以輕裝前行、聚焦發展。對香港市民而言,有了安寧生活、不被“黑暴”威脅的自由;有了商鋪放心開門、安心經營的自由;有了正常上班上學、不被滋擾的自由。對香港社會來説,有了穩定環境,就有了解決住房等深層次經濟社會矛盾的希望;結束社會動蕩,市場的信心增強,就有了各行各業更好發展的希望;香港重返正軌,社會有共同底線,就有了“一國兩制”優勢進一步發揮的希望。
人心思穩,家園思安。自香港國安立法啟動以來,香港有識之士就指出,香港要從“大亂”走向“大治”;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也表示,“香港經濟要重新出發,重建秩序、重啟信心至為重要”。我們相信,有國家安全法律護航,有中央政府堅定支援,香港一定能早日止暴制亂、恢復秩序,把主要精力集中到搞建設、謀發展上來,充分利用“一國兩制”的制度優勢,充分把握共建“一帶一路”、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等重大機遇,在融入國家發展大局中重塑優勢,不斷書寫新的發展傳奇!
《人民日報 》( 2020年07月02日 0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