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門:積極為老年人提供更加“可感、可知、可及”的公共法律服務

文章來源:中國新聞網 發佈時間:2024-04-29 16:28:11 責任編輯:鄭偉

據司法部微信公眾號消息,為充分發揮公共法律服務職能作用,切實保障廣大老年人的合法權益,司法部、民政部、全國老齡辦日前聯合發出《關於開展“法律服務助老護老”行動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在全國部署開展“法律服務助老護老”行動。


行動聚焦老年人群體公共法律服務需求,重點關注高齡、失能、困難、殘疾等老年人“急難愁盼”的法律問題,推出6個方面措施,積極為老年人提供更加“可感、可知、可及”的公共法律服務。

具體包括:

平臺服務便老。引導公共法律服務向各類養老服務機構等延伸;公共法律服務實體平臺普遍提供適老、助老設施和服務;鼓勵有條件的地方開設12348公共法律服務熱線老年人坐席;完善法律服務網無障礙功能;推廣應用符合老年人需求特點的小程式界面等智慧資訊服務。

優質服務援老。對遭受虐待、遺棄或者家庭暴力的老年人申請法律援助,不受經濟困難條件限制;對無固定生活來源、接受社會救助、司法救助的老年人申請法律援助,免予核查經濟困難狀況;支援有條件的地方在養老機構設立法律援助工作站或聯絡點;對老年人法律援助案件優先受理、優先審查、優先指派;對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提供預約辦、到府辦、一次辦服務。

公證服務惠老。縮短老年人辦理委託、遺囑等公證事項的期限,支援對老年人申辦法律關係簡單、事實清楚、證明材料充分的公證事項,做到當日出證;積極為老年人開通辦證“綠色通道”;對80歲及以上老人首次辦理遺囑公證免收公證費;優化老年人意定監護公證服務程式;指導公證機構與養老機構共同打造“公證+養老”服務模式。

調解服務助老。將涉老年人婚姻家庭、投資消費、侵權、贍養、監護等矛盾糾紛作為重點,組織動員廣大調解組織和調解員做好涉老年人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鼓勵支援具備條件的地區設立養老服務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

公益服務愛老。指導律師行業把老年人作為公益法律服務的重點服務對象,組織引導廣大律師特別是青年律師積極參與老年人法律服務活動;發揮律師協會老年人權益保障委員會等專業委員會作用,提升老年人法律服務質效。

普法服務護老。指導各地各有關部門結合重陽節等重要時間節點,積極開展老年人權益保障普法宣傳活動;推動老年人權益保障相關法治宣傳進村、入戶、到人,提高全社會敬老、愛老、護老的法治意識。

《通知》強調“法律服務助老護老”行動已列入全國老齡委2024年重點開展的四項實事清單,各地司法廳(局)、民政廳(局)、老齡辦要高度重視,加強溝通協調,週密部署安排,認真組織實施,確保行動取得實效,進一步增強老年人群體的獲得感和滿意度。(中新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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