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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于 2012-4-30 05:4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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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神女”事件多人被免具有標本意義?
28日,記者從有關部門獲悉,關於“湘潭擬任90後女副局長”事件已經查清,相關人員受處理。取消王茜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工作人員資格;撤銷對王茜擬任岳塘區發改局副局長職務的決定。給予邵陽市城步苗族自治縣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楊映林黨內警告處分;給予城步苗族自治縣發改局原局長霍傑彪(現城步苗族自治縣湖南兩江峽谷國家森林公園管理處處長)黨內警告處分;給予城步苗族自治縣人事局局長、黨組成員、縣委組織部副部長(兼)肖志紅黨內警告處分,免去其縣人事局局長、黨組成員、縣委組織部副部長(兼)職務,調離縣人事局;給予城步苗族自治縣人事局黨組成員、人才交流中心主任楊年春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免去其縣人事局黨組成員職務;給予邵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管理科副科長袁子能黨內警告處分。給予湘潭市岳塘區委常委、組織部部長、統戰部部長沈穎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免去其岳塘區委常委、組織部部長、統戰部部長職務,調離組織部門。給予王達武黨內警告處分,免去其湖南省發改委重大項目辦公室主任職務。鋻於湘潭高新區黨工委書記、岳塘區委書記肖克和在王茜擬提拔任用問題上負有重要責任,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目前湖南省紀委已立案調查。(鳳凰網)
筆者以為, 湖南省的這一處理結果,是符合民意的,也彰顯了湖南省在反腐問題上的決心和力度,具有標本意義。這種意義具體表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首先執行中央指令堅決。大家知道,在反腐敗問題上,中央一直要求要以反腐倡廉的實效取信於民。但是,在實際工作中,有些地方愛玩花招,臺上高調反腐,台下以欺、壓、瞞的手法抑制反腐。具體是,一些地方腐敗問題出來後,既不主動去查處,生怕牽一髮而動全身,更不積極去嚴懲,擔心會引起官員恐慌和官場震動。於是就搞一些陽奉陰違的手法,欺騙中央,糊弄民眾,以時間換空間,把事件拖過去,讓其不了了之。試想,如此反腐,中央的指令怎能出得了中南海?民眾怎不大失所望?國家怎會長治久安?所以,從這個角度來看,湖南省在處理“湘潭神女”事件上,執行中央指令是堅決的,具體標本意義。如若各地都去效倣,那麼,腐敗分子還有生存土壤嗎?官場還沒凈土嗎?同樣也可以看出,山西省在處理“空餉女副縣長”事件上,力度是不夠的,民眾是不滿意的。誰是真反腐,誰是假反腐,人民心中的那桿秤一秤便知啊!
其次是順民意得人心。大家知道,“湘潭神女”事件就是一起典型的“權力腐敗”案件,是權力不在陽光下運行的結果。現如今,湖南省採取嚴厲措施,處理相關人員,這無疑是順民意,得人心的大舉動。換句話説,雖然當前,分佈在各地的“湘潭神女”可能還有很多很多,或者數不勝數,但是,只要各地各級政府都能像湖南省處理“湘潭神女”事件那樣,查處“湘潭神女”案件,嚴懲相關人員,那麼,何愁“湘潭神女”得不到抑制?所以,筆者認為,湖南省在處理“湘潭神女”事件上,是具體標本意義的,各地當積極效倣,讓權力真正運行在陽光下。
再次人民監督才是最好的防腐劑。事實再一次證明,人民監督就是最好的防腐劑。試想,如果沒有人民的監督,“湘潭神女”事件會得到相應的處理嗎?毫無疑問,回答是否定的。所以,從反腐的角度來看,人民監督就是權力腐敗的剋星,就是權力運行在陽光下的根本保證,也是溫總理所説的創造條件讓人民監督政府的本質意義所在。
http://news.ifeng.com/mainland/detail_2012_04/28/14227244_0.shtml
http://news.ifeng.com/mainland/detail_2012_04/29/14229064_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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